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示范区闲置资源信息平台服务二次公告竞争性磋商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示范区闲置资源信息平台服务二次公告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示范区闲置资源信息平台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
行政区域 沈抚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11: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鄢海冰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申先生、152*****501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鄢海冰 024-********

项目概况

示范区闲置资源信息平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GS*******

项目名称:示范区闲置资源信息平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示范区闲置资源信息平台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请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有意报名者需先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经查验合格后,方可缴纳文件费。文件费缴纳需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时,须在电汇或转账凭证的摘要栏、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填写投标项目名称,缴纳标书款名称要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标书款将予以拒收,视为未领取招标文件。

电汇账号如下:

(1)账户名: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2)账号:292*****9504

(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邮箱地址:sczyysgs@163.com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     

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联系方式:申先生、152*****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新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鄢海冰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海冰

电 话:  024-********

 
,辽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平台 资源 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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