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青海鑫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后勤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青海鑫融磋商(服务)2021-07〕”中擅自代理应由集中采购机构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修订版)》(青财采字〔2020〕756号)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记9分的处理决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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