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监测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监测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监测的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4-*****

项目名称: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监测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监测的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6,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监测的采购1(项)详见采购文件420,000.0031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年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监测的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监测的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9)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要求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公告第二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壹套(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后续采购活动的开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延川县城

联系方式:133*****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1-*******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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