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氛围营造二次采购公告
某单位氛围营造二次采购公告
某单位氛围营造(二次)采购公告
(2024-JJ16-W400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氛围营造(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J16-W400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系统/ 子项目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付 地点 | 备注 |
1 | 库房一 | 制度牌 | 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 块 | 16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宁夏 银川 | 含定制安装 | |
2 | 展示牌 | 块 | 16 | ||||||
3 | 标语 | 块 | 80 | ||||||
4 | 装备责任卡 | 个 | 300 | ||||||
5 | 登统计本 | 本 | 300 | ||||||
6 | 库房二 | 展板框 | 块 | 2 | |||||
7 | 平面图 | 块 | 7 | ||||||
8 | 制度牌 | 块 | 21 | ||||||
9 | 挂图框 | 块 | 56 | ||||||
10 | 标志牌 | 张 | 4 | ||||||
11 | 警示牌 | 张 | 31 | ||||||
12 | 登记簿挂牌 | 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 个 | 1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宁夏 银川 | 含定制安装 | ||
13 | 登记统计簿 | 本 | 240 | ||||||
14 | 库房三 | 标语 | 个 | 16 | |||||
15 | 展板 | 块 | 2 | ||||||
16 | 制度牌 | 个 | 2 | ||||||
17 | 技术框图1 | 块 | 20 | ||||||
18 | 技术框图2 | 块 | 10 | ||||||
19 | 技术框图3 | 块 | 10 | ||||||
20 | 库房四 | 展板框 | 块 | 8 | |||||
21 | 展板挂图 | 张 | 10 | ||||||
22 | 制度牌 | 块 | 30 | ||||||
23 | LED拼接屏 | 套 | 3 | ||||||
24 | LED分区 显示器 | 块 | 4 | ||||||
25 | LED门头 显示屏 | 块 | 1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的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项目预算:******.00元(最高限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并申请获得数字证书。因故未能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询价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内完成注册登记。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28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网上发送)。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6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11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四)报价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00分。
(二)询价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沈先生
移动电话:178*****929、199*****011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移动电话:18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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