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封闭园区运营、专职消防队和值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封闭园区运营、专职消防队和值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封闭园区运营、专职消防队和值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封闭园区运营、专职消防队和值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72,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封闭园区运营、专职消防队和值守服务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81,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81,1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
合同包2(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封闭园区运营、专职消防队和值守服务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691,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91,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无
名称: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白音乌苏嘎查
联系方式:151*****283
名称: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街3-15-166-80
联系方式:0482-*******
项目联系人: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82-*******
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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