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沟渠砌护及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利通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沟渠砌护及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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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沟渠砌护及道路硬
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XSS-GC202407)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利通区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沟渠砌护及道路硬化工
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2 万元,招标人为吴忠市
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白寺滩村 1 队、2 队、5、7、8、12 队改造砌护 U60 渠 515 米,U50 渠 3850 米,3*3m
生产桥 17 座,4 队修建两条混凝土硬化道路 3 米宽 125 米,2 米宽 85 米,共计 210 米(具
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利通区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沟渠砌护及道路硬
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利通区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沟渠砌护及道路硬化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
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进宁企业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5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
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
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获取,或将以上资料扫
描件发送至邮箱 1091695346@qq.com 获取(注明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吴忠市左营开元小区西门口 41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左营开元小区西门口 412 号
七、其他
利通区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沟渠砌护及道路硬化工
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利通区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沟渠砌护及道路硬
化工程己由吴忠市利通区财政局以关于下达利通区 2024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通
知 吴利财发[2024]1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
金来自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白寺滩村 1 队、2 队、5、7、8、12 队改造砌护 U60 渠 515 米,U50 渠 3850
米,3*3m 生产桥 17 座,4 队修建两条混凝土硬化道路 3 米宽 125 米,2 米宽 85 米,共计 210
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利通区东塔寺乡白寺滩村
2.3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资格(外省进宁企业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可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
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持企业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获取,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
送至邮箱 1091695346@qq.com 获取(注明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投地点为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左营开元小区西门口 412 号)。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
邮编:751100
联系人:王浩男
电话:1370958119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左营开元小区西门口 412 号
邮编:751100
联系人:钱宇坤
电话:17752333836
2024 年 4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
联 系 人:王浩男
电 话:137095811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左营开元小区西门口 412 号
联 系 人: 钱宇坤
电 话: 1775233383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公益事业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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