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龙服务区0.5MWp分布式光伏、保亭服务区1.4MWp光充一体发电项目EPC招标公告

阜龙服务区0.5MWp分布式光伏、保亭服务区1.4MWp光充一体发电项目EPC招标公告

阜龙服务区0.5MWp分布式光伏、保亭服务区1.4MWp光充一体发电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交控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阜龙服务区0.5MWp分布式光伏、保亭服务区1.4MWp光充一体发电项目EPC(项目编号:YHZB2023-028)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来参加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阜龙服务区0.5MWp分布式光伏、保亭服务区1.4MWp光充一体发电项目EPC,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区域为利用停车位建设光伏车棚,平屋面综合楼建设屋面光伏,预留用地和高速边坡建设组合式光伏、充电堆施工(不含设备)及储能设备 。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900kWp,组件拟选用580Wp单晶硅高效半片组件,组件尺寸2278×1134×35mm (具体以实际招标结果为准);保亭服务区项目安装480kw充电堆-6枪及200kWh储能设备一套。

保亭服务区充电桩项目拟用480kw柔性分配充电堆,配6根充电枪的方式建设,拟运用柔性充电技术,实现功率共享、按需分配,可满足不同车型不同功率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量消纳方式,根据各服务区实际接入容量及消纳情况选择10kV或0.4kV电压等级并网,其中:

保亭服务区拟装机容量1400kWp ,拟配置 100kW 组串式逆变器14台 (具体以实际招标结果为准) 、新建光伏并网柜1面。光伏组件所发直流电经组串式逆变器逆变为交流电,再经箱变升压至10kV后由电缆传输至新建10kV光伏并网柜。本光伏电站并网方式为380V并网,现阶段拟定使用两个并网点。

阜龙服务区拟布置装机容量500kWp,拟配置100kW 组串式逆变器5台 (具体以实际招标结果为准) 、新建光伏并网柜1面。光伏组件所发直流电经组串式逆变器逆变为交流电后,由电缆传输至新建光伏并网柜。

2.2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海南省高速公路S35儋白高速与S26山海高速上,均为单侧服务区。

2.3计划工期:2023年12月25日前完工并网。

2.4招标范围:光伏电站工程设计勘察、全部设备(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变压器、开关柜、接入系统、电缆、监控系统、充电桩(不含设备)、光伏车棚、储能等相关设备等)所有设计、采购(充电桩本体甲供)、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并网申请、并网调试全过程、验收、试运行、消防、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沟水泥地面破路、建设、路面恢复及屋顶废弃隔热板线路、运输、日常清洗给水系统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及系统试运行、性能测试和36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调试及整套启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招标控制价: *******.08 元,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述2项资质之一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①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施工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业绩要求:2020年10月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需提供2023年任意一季度季报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需提供2023年连续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协议自拟);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0日 08:30 时至2023年11月19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15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0元。

5.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0日 09:00时,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7号。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0日 09:00 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交控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2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80*****42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1501房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0898-********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服务区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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