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48MW风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崇仁48MW风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节能风力发电(浙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浙江省嵊州市崇仁镇北部山地一带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中节能浙江嵊州崇仁48MW风电项目工程监理。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日期:2016年7月 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12月31日,直至风电场通过整体竣工验收。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无

2.5招标范围:中节能浙江嵊州崇仁48MW风电项目工程监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台风机基础及设备安装工程、24台箱变基础及设备安装工程、风电场进场及场内风机检修道路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110kV升压站土建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场主体及附属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直至风电场带电投运并通过整体竣工验收。

2.6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应至少有1个风电场施工监理业绩,或至少承担过1项风电场施工建设(例如土建、道路、电气或吊装等)监理工作。

3.4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至少参加过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并担任总监;

3.5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

3.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5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 年 6 月2日至2015年 6月 6日,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6年 6 月2日至2016年6 月 6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时、下午14时至18时。

6.3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6.3.1 现场购买

务必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购买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6.3.2 银行汇款购买

注:本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资格预审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填写完毕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的电子邮箱中(邮箱:gxxj_ljy@163.com),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收到后将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序号
信息名称
信息内容

序号

信息名称

信息内容

1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2

投标人名称

3

投标人地址、邮编

4

联系人及职位

5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6

E-mail

7

营业执照注册号

8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9

法人

10

注册资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 月 12日16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国信招标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节能风力发电(浙江)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嵊州市官河南路369号

邮 编: 312400

联 系人: 程德伟

电 话: 176*****108

电子邮件:cheng.de.wei@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李金洋、梁一泽

电 话: ****-*******181*****399

传 真: ****-*******-806

电子邮件: gxxj_ljy@163.com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 ********4327(标书款及服务费账户,切勿汇入保证金)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

标签: 节能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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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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