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响山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采购公告
2024年度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响山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C-ZS-*******
项目名称:2024年度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响山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
预算金额:******.49元
采购需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 2024年4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41栋门市
方式:现场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41栋6#门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5月6日09点 00(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41栋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携带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无需提供)。
5、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
联系方式:182*****009 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41栋6#门市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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