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23车位使用权郴州市苏仙区锁石路御溪湖畔住宅小区变卖

C023车位使用权郴州市苏仙区锁石路御溪湖畔住宅小区变卖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海军与被执行人郴州市苏仙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4年5月9日10时起(竞价顺延除外)在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11) 对被执行人郴州市苏仙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财产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A18:郴州市苏仙区锁石路御溪湖畔住宅小区负一层C023车位使用权。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起拍价:*****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 2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变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苏仙支行,账号:955*****110********),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变卖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税费按法律规定分担;即被执行人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费,(从拍卖款中支付),买受人缴纳契税、印花税,包括但不限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税费,具体相关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网拍辅助机构:湖南龙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看样电话:孙女士177*****92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9号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住宅小区 使用权 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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