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底蓬中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单位竞争性谈判公示
江安县底蓬中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单位竞争性谈判公示
江安县底蓬中学校
食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单位
竞争性谈判公示
一、工 程 名 称:江安县底蓬中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
二、工程建设地点:江安县底蓬中学校内
三、工程招标形式:竞争性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4月29日09时30分;谈判地点: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会议室三楼。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的工作时间内(除周六外,每日8:30-12:00和14:30-18:00),本次竞争性谈判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江安县底蓬中学校。
五、招标控制价:22.*****万元(其中:勘测费3.*****万元;设计费17.5593万元;预算费1.524万元)。
六、参选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选主体为设计单位,同步提供联合体单位资质。
七、竞争性谈判监督部门:联系学校所在督导组局领导、计财股、督导组等人员。
八、竞争性谈判组:由项目业主组织成立,并负责现场审查参选单位资质。
九、本工程竞争性谈判范围: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范围:江安县底蓬中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等编制成果及配合施工相关内容。
十、工期:
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纸、概算);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照实施方案批复为依据编制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纸、施工预算)。
十一、工程采取的技术规范: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勘察设计和工程设计等技术规范。
十二、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以转账形式缴纳2.2万元的参选保证金,未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填写报名登记表或转账到账时间超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8:00),视作报名失败,不参加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三、参选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参选单位在交纳保证金以后放弃竞争性谈判的;
(二)参选单位中选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业主签订合同的。
十四、确定中选单位后若项目业主在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其签订合同,则双倍返还保证金。
十五、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委托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竞争性谈判报价书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为招标控制价,其报价包含参加企业所有的税、费等一切费用,不作任何调整。各参加企业根据自身实力自行报价,不得恶意低于成本价竞标,否则业主有权利判定为无效谈判文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鲜章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承诺函(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6.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承诺书或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以上资料应一起密封,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谈判项目名称、参加企业全称。上述资料缺一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性谈判。
除上述封装资料以外,在谈判现场时参选单位还应出示《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性谈判。
十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竞争性谈判资料视为无效。
1.竞争性谈判资料未按规定签署、密封和盖章的;
2.竞争性谈判资料的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十七、资料审查及谈判程序
(一)报价方法
报价采用二次报价法,报价仅报总价,各分项价格按照同比例下浮计算。
(二)谈判程序
1.符合性审查
参选单位提交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应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须知的所有条款、条件,如果没有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要求,业主应予以拒绝。
2.报价
参选单位第一轮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报价处理。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轮独立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第二轮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50%,为低于成本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取消谈判资格。
谈判整个过程由相关的竞争性谈判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
3.承包单位(候选人)确定
谈判组成员经过比较、选择,确定符合本项目要求、服务相等且二轮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的参选单位为“候选人”。若最低报价有多家报价一致,由业主现场随机抽取确定第一候选人。
十八、其他要求
(一)该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地块现状不组织统一介绍和踏勘,报名单位自行向业主了解决堤情况。设计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成果的,由业主罚款200元/天。
(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乙方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应缴纳中选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保函)。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后,甲方按程序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勘察、设计、预算费用不支付预付款,提交合格的勘察、设计、预算成果后拨付至合同价的5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出现重大勘察、设计错误的,予以全额支付,若因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原因造成增加投资额超出施工中标金额10%的,扣拨勘察、设计费用总额的20%;超出施工中标15%的,扣拨勘察、设计费用总额的30%;超出施工中标额20%的,勘察、设计费用总额50%的余款不予支付,勘察、设计是以联合体方式招标的,按勘察设计总费用计算扣除比例(项目预算价与财评价对比误差超过±10%及以上的扣减预算编制单位50%的预算编制费用)。未尽事宜,以江安县政府投资管理相关管理办法为准。
联系人: 黄锐 联系电话:180*****176
标签: 校食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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