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饮经营食材和配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度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饮经营食材和配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度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饮经营食材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年度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饮经营食材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采购需求单位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现由采购组织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2024年度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饮经营食材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GSZ-2024-122-1

3、采购项目概况

现对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饮经营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项目实施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4、采购内容及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合同包号为 一 ,采购内容为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饮经营食材采购和配送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畜肉类、禽肉类、副食品类、冻品水产品类、冻品畜禽肉类、饮品类、食用菌类、干果类、大豆制品类等常用食材的采购和配送服务。

4.2 本项目含税最高控制价为:*******元。

4.3 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

4.4 服务地点:五华山服务区收货点。

4.5 结算金额计算方式:根据其成交价和最高控制价计算的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和结算单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完成本项目。折扣率的计算公式为成交价÷最高控制价×100%。结算单价的计算公式为食材价格×折扣率。

食材价格计算公式:食材价格=食材采购价格+食材配送价格+其他费用。

食材价格参照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福建省价格监测中心(福建民生价格信息网)公示的价格表中的价格,如无法查询到食材价格的,可以参照宁德各大超市如福永兴超市、冠超市、永辉超市或食品行业的同一时期同种类或类似种类和市场变化情况与采购人协商确定食材价格。

食材配送价格指食材从供应商卸货地点到采购人指定服务区收货地点的装卸、押运、搬运、包装、保险、运输、通行、过路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

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因食材退换货补货或质量问题或残损短缺或有关政府部门查处造成的损失费、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鉴定费、各种税费、食材包装费、保险、食材仓储费、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使用及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

鉴于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2024年年度存在自营餐饮项目,对其中所涉食材已确定其他供应商,故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次采购所涉范围增加或减少采购和配送(数量或品类),成交人和采购人届时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和配送食材种类、规格和数量进行结算。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评估和预计采购人在本项目中所采购和配送的食材种类、规格和数量,采购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食材种类、规格和数量,成交人应无条件同意,且继续履行其原有的一切承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每个供应商应同时对1个合同包进行响应磋商,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但允许最多只能成交1个合同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

(6)供应商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的食品在近五年内不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情况。

(7)供应商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近五年内不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警告、没收违法食品及标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书的行政处罚情况中任一情况。

6、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1、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响应保证金应在2024年5月9日17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缴交至以下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该保证金同时对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提供保证。

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351*****001**********

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0(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3、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应从独立供应商所在地银行的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按照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前汇达询价采购文件中采购人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项目编号)的响应保证金”,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8、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7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218.85.66.147:*****/)进行身份注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8.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0元人民币,竞争性磋商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9.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218.85.66.147:*****/),将加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采购人予以拒收。

9.2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各供应商要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采购人不予受理,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响应处理。

9.3 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启、评审的,则递交截止时间改期,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http:///)、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218.85.66.147:*****/)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2号宁德高速办公楼一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96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李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195*****659186*****272

电子邮箱:fzgsglzbdl_lt@163.com

电子招采平台技术人员电话:139*****993

标签: 餐饮经营 配送服务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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