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3户
所在地:潍坊市
债权总额:22,128.60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持有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22,128.6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569.67万元,利息16,509.19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24年3月31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其他费用49.7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主债务人 | 剩余本金 | 利息 | 其他费用 | 债权总额 | 保证人 |
1 | 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180.00 | 505.42 | 2.60 | 688.02 |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刘英香、王银庆、黄际海、李爱玲 |
2 |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484.99 | 1,179.88 | 6.43 | 1,671.31 | 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潍坊和天物流有限公司、潍坊和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刘英香、王银庆、黄际海、李爱玲 |
3 | 寿光市金田丰润油脂集团有限公司 | 4,904.68 | 14,823.89 | 40.70 | 19,769.28 | 山东金汇来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刘炳武、梁树芬、刘春明、寿光市兴源食品有限公司 |
合计 | - | 5,569.67 | 16,509.19 | 49.74 | 22,128.60 | - |
第一户 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自潍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18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刘英香、王银庆、黄际海、李爱玲。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至基准日,尚欠本金180.00万元,利息505.42万元(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其他费用2.60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538号,法定代表人刘绍准,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由刘绍准100%出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44******W;和圣物流主要从事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仓储及物流中转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配件;加工:汽车零部件(不含铸造、喷漆、电镀工艺);经国家允许的货物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一)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538号,法定代表人刘英香,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刘英香认缴出资840万元,占比84%,王洪军认缴出资160万元,占比16%;社会信用代码913*****744******X;公司主要从事一类机动车维修、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配件、加工汽车零部件、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
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安丘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黄际海,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19.20万元,其中黄际海认缴出资377.2万元,占比89.98%,黄际恩认缴出资42万元,占比10.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61******D;公司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塑料包装制品(不含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裕祥塑料对外无控股企业。
(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英香,女;王银庆,男;黄际海,男;李爱玲,女。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6月3日,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705民初10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二户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自潍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484.99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潍坊和天物流有限公司、潍坊和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刘英香、王银庆、黄际海、李爱玲。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尚欠本金484.99万元,利息1,179.88万元(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其他费用6.43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538号,法定代表人刘英香,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刘英香认缴出资840万元,占比84%,王洪军认缴出资160万元,占比16%;社会信用代码913*****744******X;和天汽车主要从事一类机动车维修、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配件、加工汽车零部件、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三、保证人情况
(一)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
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安丘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黄际海,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19.20万元,其中黄际海认缴出资377.2万元,占比89.98%,黄际恩认缴出资42万元,占比10.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61******D;裕祥塑料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塑料包装制品(不含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裕祥塑料对外无控股企业。
(二)潍坊和钰物流有限公司(曾用名:潍坊和天物流有限公司)
潍坊和钰物流有限公司于2009年06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寿光市羊口镇临港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张在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其中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10万元,占比70%,刘英香认缴出资90万元,占比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90*******;和钰物流主要从事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
(三)潍坊和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潍坊和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坊市寒亭区益新街西首白云路东侧,法定代表人刘英香,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王银庆认缴出资150万元,占比30%,刘英香认缴出资350万元,占比7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84******M;和天再生资源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
(四)自然人保证人
刘英香,女;王银庆,男;黄际海,男;李爱玲,女。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5年9月6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奎开商初字第419号民事判决,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三户 寿光市金田丰润油脂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寿光市金田丰润油脂集团有限公司自潍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4,904.68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山东金汇来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刘炳武、梁树芬、刘春明、寿光市兴源食品有限公司。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尚欠本金4,904.68万元,利息14,823.89万元(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其他费用40.70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寿光市金田丰润油脂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安庆街路南2号,法定代表人刘炳武,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刘炳武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比60%,梁树芬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比4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89*****X9;金田丰润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米糠毛油、米糠粕;销售:棉籽粕、菜籽粕、豆粕、大米;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已宣告破产,目前状态已注销。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金汇来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金汇来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临朐县城关街办东朱封村西(朱封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吕学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由吕学成100%出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52*******;金汇来钢结构材料主要从事钢结构材料加工、销售;高频焊接;H型钢、C型钢、复合板、彩涂板、钢结构辅件、铝合金制品、不锈钢制品、汽车配件加工、销售;焊条、焊丝、钢材、板材、线材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
(二)寿光市兴源食品有限公司
寿光市兴源食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寿光市纪台镇驻地,法定代表人刘春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由刘春明认缴出资744万元,占比62%,孙琳认缴出资456万元,占比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71*******;兴源食品主要从事肉鸭及其产品加工、储藏、经营;兴源食品无对外投资。该公司已宣告破产,目前状态已注销。
(三)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寿光市稻田镇(王望潍高路北侧),法定代表人于爱生,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美元,由股东FULL FORTUNE HOLDINGS PTE.LTD全资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63299540;公司主要从事加工、经营:酱油、食醋、调味汁、调味料、酱类、味精;批发: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自然人保证人
刘炳武,男;梁树芬,女;刘春明,男。
四、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潍坊银行将主从债务人分别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奎文区人民法院、寿光市人民法院,根据法院出具民事判决,由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833,17853139982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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