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邱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霍邱县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霍邱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30日????????????
霍邱县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六安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到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方针,以防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以落实集中强制免疫、强化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和依法监督检查为核心,以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为目的,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免疫台账、免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加强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流行性腹泻、种猪伪狂犬、鸡新城疫等主要动物疫病防控,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预警、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和二次污染。
三、工作措施
从4月1日开始至5月10日,集中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集中免疫、免疫检测、消毒灭源、检疫监督、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五项专项行动。
(一)集中免疫行动。4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开展强制免疫行动。规模饲养场:要求规模养殖场户全面实行“先打后补”,确保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户全覆盖。在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要加强对“先打后补”养殖企业的培训指导,按照“采购有记录、免疫有检测、效果可评价”要求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皖农医函〔2024〕120号)规定,“先打后补”养殖企业通过“安徽兽医信息系统”做好强免补贴申请申报。要做好养殖场户补贴申请审核工作,并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采购的强免疫苗不得供应规模养殖场户。散养畜禽:强力推进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加补免周的免疫制度,逐村固定免疫日,对新补栏畜禽及时补免。要切实加强免疫后畜禽的抗体检测工作,对免疫抗体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要及时进行补免。要认真建立免疫档案,做到规模场有免疫记录,散养户有免疫登记卡,乡镇畜牧兽医站有免疫台账。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等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工作,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告制度,每周按要求将本周的免疫进展情况报至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刘磊处。(联系电话:159*****491)。
(二)免疫检测行动。5到6月份,开展春季集中免疫检测行动。集中强免工作结束后,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要及时开展评估免疫效果,保质保量完成省、市疫控部门下达的各项监测、采样任务。
(三)消毒灭源行动。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对辖区内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小区等养殖密集区集中开展一次消毒灭源行动,并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科学的消毒程序。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规模猪场必须实行封闭饲养,对引进畜禽要严格隔离检疫,限制人员流动,防止疫情传入。
(四)检疫监督行动。规范产地检疫和调运监管,全面落实指定通道检查站制度和运输车辆备案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出具动物检疫票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行为。
(五)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行动。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坚决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对春防工作立即做好动员部署,按照“政府包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对因责任不落实、免疫不到位、处置不及时、检疫不规范等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4月中旬、5月中旬,县指挥部将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检查。各乡镇要建立春季防疫集中免疫工作自查制度,对于督查、检查中发现防控工作问题较多、基层反映问题突出的,将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各乡镇要创新督查方式,逐步建立自查报告制度,加强督查,注重检查效果,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保证防疫物资的供应。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要及时发放强制性免疫疫苗,做好疫苗发放登记管理工作。各乡镇负责提供疫苗运输、贮存、防疫器械、耗材等费用,对防疫废弃物进行回收,并做好村级防疫员自我防护工作。
(四)积极宣传,形成群防群控局面。要做好动物防疫宣传教育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向社会各阶层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养殖场(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和维护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上下联动、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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