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MD2016- 195

1、招标条件

依据河南省水利厅豫水农〔2015〕43号文件要求,驻马店市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驻马店市宿鸭湖灌区。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一干渠、二干渠、一干一支渠、一干二支渠、一干二支二分支渠、二干五支渠的部分渠道进行防渗衬砌及其建筑物配套改造,修筑堤顶道路等,总投资9668万元,改善灌溉面积18.7万亩。

2.3招标范围: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年度工程滚动实施方案的编制;年度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测量、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并派驻工地设计代表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及质量要求: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应满足相应阶段深度及进度要求;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2013年5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办理企业信用备案手续,并已审核发布;

(6)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结果告知函,对于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拒绝其投标(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告知函原件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6年 6 月 2 日至2016年 6 月 8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1388号)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河南省水利企业信用系统”的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网络下载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013年5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要求验原件且留存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建[2015]10号)的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接受异议或不按规定时间对异议进行答复的,或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水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宿鸭湖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9*****52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监督机构:驻马店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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