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气站、办公楼建设招标公告

配气站、办公楼建设招标公告

灵武市新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配气站、办公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新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配气站、办公楼建设项目己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备案 [2015]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新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中兴路西侧、规划路北侧。

2.2项目概况: 新建配气站一座、年供气1000万㎡CNG/LNG加气站一座;建设办公楼、值班室、设备间、库房等,总建筑面积6656.69㎡。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为灵武市新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配气站、办公楼建设项目施工。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只允许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二级或一级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谢绝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根据相关规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工程所在地(灵武市)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允许他人代办;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查询时限至少为查询记录出具时间前三年,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同时,投标人还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银住建发[2015]107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建设行业违规企业处罚及信用评定情况的通报”中信用评定为A级的54家建筑施工企业,被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5]3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全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名单的通报”中35家建筑施工企业,被《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通报》银农民工领【2015】10号文件规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6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开标前,各投标企业应当提供项目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保证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诚实守信,遵规守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规定。中标企业进驻前,项目单位要与中标企业法人约谈,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规定。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企业提供建造师、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资质证明进行锁定,否则,视为放弃中标,不得签订合同。施工过程中,对出现人证不符、非法转包、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问题的,一经核实终止合同,将参与围标、串标、挂靠企业清出本地市场,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03日至2016年06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 需提供的资质文件为: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等相关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09时30分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新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武市

联系人:马军

电 话:186*****08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联系人:冯岩婷

电话:139*****736****-*******










标签: 天然气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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