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蔡高速西湖服务区经营权租赁项目项目名称汉蔡高速西湖服务区经营权租赁项目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汉蔡高速西湖服务区经营权租赁项目项目名称汉蔡高速西湖服务区经营权租赁项目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汉蔡高速西湖服务区经营权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省汉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工作计划。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汉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
建设规模:汉蔡高速西湖服务区位于S15汉蔡高速公路21KM处,地处于武汉市蔡甸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8402.12㎡,绿化面积306㎡,分为A(北)、B(南)两个区共有停车位200个,其中大型货车位48个、小型货车位18个、大型客车位9个、小型车位114个、危险品运输车位11个。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人通过经营权租赁的方式将汉蔡高速西湖服务区6年期经营权租赁给承租人进行经营,经营范围仅限于:餐饮、超市、住宿、汽修经营等,不包含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室内外广告等业务。在综合楼主体不做扩建的前提下,服务区承租方须一次性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对综合楼及配套设施进行装修。主要为:装修公共区域、屋体防水、适度调整商业动线、建设信息化相关项目等(不包含承租方经营区及汽修)。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352.02万元。
2.3其他:(1)本项目采取固定租金模式,经营权租赁期限为6年(不含装修免租期3个月)。(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改造投入落实到位,招标人将在施工现场委派施工监理、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装修投入进行核定。(3)服务区经营商户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开展“悦畅行”出行服务平台推广等辅业拓展及板块协同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2024年04月24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1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1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
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请上传至“财务会计报表”节点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1 | 近5年内承担过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经营业绩(经营内容同时包含餐饮、超市、住宿、汽修等)。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的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印件,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经营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4、若提供的单个业绩证明材料中含有多个满足上述要求的服务区(停车区)经营业绩,可分别予以计算。上述业绩中1处(对)服务区(停车区)按1个服务区(停车区)计。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 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以下内容不齐全: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承担的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近年投标人获得奖项情况表、技术文件。 |
5 | 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一览表中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 |
7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8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
9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 (4)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请上传至“财务会计报表”节点中。 (5)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10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经营项目(经营内容同时包含餐饮、超市、住宿、汽修等)。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的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印件,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经营内容或技术指标,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甲方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5)若提供的单个业绩证明材料中含有多个满足上述要求的服务区(停车区)经营业绩,可分别予以计算。1处(对)服务区(停车区)按1个服务区(停车区)计。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11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5)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6)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2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3 | 经营权租赁期限 |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经营权租赁期限,或填写的经营权租赁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4 | 质量目标 |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5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可简写)。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
16 | 投标价格 | 投标报价(第一年保底租金)低于最低投标限价。 |
17 | 装修改造投入金额 | 对综合楼及配套设施一次性投入低于200万元进行装修。 |
18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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