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

审批暂行规定的意见和诉求,对本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括

1、拟决策机关: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

2、拟决策事项名称: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

3、拟决策事项范围:新巴尔虎右旗。

4、拟决策事项内容: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地区、各族群体共同发展,落实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规范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管理,保障牧区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新巴尔虎右旗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本暂行规定所称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范围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采用“只转用、不征收”的方式,依据第六十条或六十一条规定依法将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行为适用于本暂行规定。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决策的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生态环境及群众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新巴尔虎右旗。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与评估主体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决策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拟决策部门: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特日格乐

联系电话:186*****813

评估单位:内蒙古经测自然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勇

联系电话:151*****333








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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