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购买项目比选公告

年度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购买项目比选公告

2024-2025年度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购买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2025年度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购买项目,(采购代理编号:HBTZ-XTJC-*****),采购人为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降低合同履行风险,拟引入专业法律顾问团队,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及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1.2采购内容:2024-2025年度公司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由律所指派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咨询的解答,包括公司经营管理及生产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可行性,协助市场经营部、系统集成交付中心开展相关法律服务支撑工作;

2、协助出具公司重要决策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3、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案例分析和论证;

4、对买方提出的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输出专项报告成果;

5、协助开展结构化合同文本、非结构化合同文本的法律审查,并开展必要的拟订、修改。形式以每周派驻两个半天或1天(视工作量双方商议);

6、协助拟订、修改、审查重要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不少于200份/年。

7、协助建立合同履行风险台账,并给予合理化建议;

8、协助建立法律知识与典型案例库;

9、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全年5场、每场次2小时);

10、提供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方案、参加诉讼/仲裁、跟进执行程序、整理卷宗等工作内容。

1.2.1采购服务的规模:12万元(不含税)。

1.2.2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4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1)法律顾问服务费最高限价10万元(不含税)。

(2)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最高折扣限价:40%。

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7号)(详见公告附件)第四项执行,进行折扣报价:

1)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标的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按6%收取;

3)标的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按4%收取;

4)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

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2.3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至少3个,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应答文件中须放入对应的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与央企或省国资委管辖的大型国企签订的合同业绩,单个合同中需包含“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例服务”两类服务内容中的至少1类,但全部合同中须包含两类内容。

2.4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提供许可证复印件(需包含副本页,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页、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

2.5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8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0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4.2.1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购买比选文件,应答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比选文件后才可参与应答。

4.2.2 参与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电子招标投标-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找到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购标申请内容,提交申请信息并线上支付,沃支付付款后即可下载比选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比选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应答人需注意超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文件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注:凡有意参加本次应答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转3转8转2);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转3转3转1)。

4.2.3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手机:131*****157,并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文件发票开具申请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hbtxzb01@vip.163.com。

4.3比选文件费用: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沃支付付款,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逾期上传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注:当所有应答人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购人: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开元大厦7楼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联系人:李雨婷

电话:155*****369

电子邮件:155*****36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账号:100*****5340

9.附加项

采购人: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石家庄,雄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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