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润鑫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定评估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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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岳阳市润鑫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为了正确评估岳阳市润鑫置业有限公司现有资产价值,有序推进破产清算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相关规则,按照如下工作范围和选聘条件,从我院中介机构名册中选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如下:

一、工作范围:

1.评估岳阳市润鑫置业有限公司现有房产(包括住宅、门面、车库)的价格。

标的物概况:毛坯。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30天内出具评估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二、选聘条件:

(一)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房地产、土地评估资质。

2.至报名截止日,评估机构拥有5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师,能够同时投入2名专业评估人员服务于本项目;

3.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评估机构应当主动承诺以下事项

1.评估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2.书面承诺自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等基本事项确定,并在管理人提供了评估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后,30日内完成对该公司的评估工作;

3.评估机构应派遣2名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评估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4.评估机构应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工作,不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有不正当往来,提交“廉洁执业承诺书”。

5.评估机构应当先行垫资开展评估工作并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五折以下收取,且需接受法院最终调剂。对于账上无任何资金的破产企业,评估机构应先行出具评估报告;账上有资金的破产企业,评估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申请费用。本次评估业务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包含于评估费用中。

有意向参与本案遴选的评估机构,可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有关情况。

管理人联系方式:黄律师130*****835

本院拟定于2024年4月29日10:0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评估机构。

申报机构于本院确定的报名期限届满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和承诺函的电子档至y*******@163.com。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8日下午17点前;

联系人:綦燕 联系电话0730-*******

2024年4月24日

,岳阳市,岳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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