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广告资源市场拓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高速广告资源市场拓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由招标组织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就其所需的高速广告资源市场拓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高速广告资源市场拓展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114

3、项目概况

通过创新利用新空间、新位置,拓展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形式,创新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等。探索福建高速媒体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发展策略与实施路径,总结成功经验,建立可持续发展模式,做好项目策划、落地实施、成果转化和经验推广,实现“盘活资源、挖潜增效、实现共赢”的目标;为高速媒体资源开发利用在策划和营销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招标内容

基础服务费最高提取比例

溢价低于项目底价50%(含50%)的部分最高提取比例

溢价在项目底价50%(不含50%)-100%(含100%)的部分最高提取比例

溢价高于项目底价100%(不含100%)的部分最高提取比例

福建高速媒体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研究(资源发掘、项目策划)与成果转化(市场营销)等工作。

包含但不仅限于:

1.高速媒体资源开发利用与旅游营销活动融合;

2.高速媒体资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文化展示、农特产品销售融合;

3.高速媒体资源开发利用与品牌宣传、商品销售融合;

4.高速媒体资源开发利用与金融、支付等服务融合;

5.高速媒体资源开发利用与主题活动、会展经济融合;

6.高速媒体开发利用与地方政府合作,助力乡村振兴。

10%

50%

60%

70%

4.2 服务报酬:服务报酬采用“基础服务费+溢价奖励”方式。中标方策划的创新项目经招标人审核,确定项目底价。中标方需不低于项目底价对外营销。营销或实施过程中,预计项目实施成本将超出原审核成本的,经双方确认,按上述方式变更项目底价。项目未盈利的不提取服务报酬。

4.2.1基础服务费:项目收入为项目底价的,最高按项目的10%提取服务费,提取比例由中标方的报价确定。

4.2.2溢价奖励:项目收入高于项目底价的,除了项目底价部分提取基础服务费后,溢价部分按分层累进方式提取溢价奖励,具体如下:

(1)溢价不超过项目底价50%(含50%)的部分,最高按该溢价部分的50%提取溢价奖励;

(2)溢价超过项目底价50%(不含50%)-100%(含100%)的部分,最高按该溢价部分的60%提取溢价奖励;

(3)溢价超过项目底价100%(不含100%)的部分,最高按该溢价部分的70%提取溢价奖励。

溢价奖励为上述三部分提取奖励之和,每一部分的溢价奖励的提取比例均由中标方的报价确定。

4.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4 服务地点:福建省内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应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合同包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sean@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351*****001**********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5号楼二层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58*****6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8*****289

电子信箱:fzgsglzbdl_sean@163.com

标签: 场拓展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