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国际联运港智慧物流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华东国际联运港智慧物流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华东国际联运港智慧物流园项目
项目代码:
2312-******-04-01-******
招标人:
名称: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甬街398号港务中心11楼
联系人:方晨阳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联系人:张小弟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范围:
本次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本项目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包括从施工图设计开始的全过程设计、工程材料与设备的采购、施工、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协助办理资料存档备案、协助办理产权证、质量保修、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形象设计;BIM设计(如有);工程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物料清单编制;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含建筑(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及加固工程、基础工程、地面工程、墙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结构、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排烟工程、消防工程以及电气工程等)、钢结构和附属工程(总平面范围内所有室外装卸货场地、所有室外道路、停车场、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综合管线工程、安防工程、园区进出口与市政道路的接驳、围墙、电动门、交通划线及交通标志工程、绿化工程、仓库墙面专用标志、出入口门牌专用标志(Logo)及标志牌等)、卸货平台、汽车坡道等施工涉及到的所有设计总包工作,交通安全性专项评价,具体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注: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招标人已完成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采购:包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液压升降平台、提升门、发电机、安防设备、智能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施工: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基坑开挖及支护、基础、建筑、结构、安装、幕墙、室内装修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卸货平台、汽车坡道、消防(消火栓和喷淋系统)、标志标识、人防、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暖通工程等工作内容[不包括建筑单体外的水、电(至配电房及箱变)、通信(运营商部分)等。(4)其他内容:①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报批报建、各类图纸及专项审查、规划许可等各项审批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②配合发包人设备等相关内容的招标采购;③相关专业(电力、自来水、通信、有线电视等)的代办衔接;④协助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移交、竣工备案(包括质监、消防、人防、规划、环卫、环保、市政等各个专项验收);⑤配合办理项目的权属初始登记并产权移交等;⑥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结算编制并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等。专项验收涉及的相关资料及准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建安工程费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5)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电力、自来水、集线箱电视及宽带网络等专业工程,报批及管理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实施。承包人需做好现场配合及总包服务(包括且不限于资料归档、提供临时设施、提供临时水电、提供现场运输吊装设施、提供穿墙预留洞口、套管预埋、洞口封堵、墙柱面修补、安全标准化、现场清理、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中标后不得向专业施工单位、发包人收取总承包服务费,若专业单位不施工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招标规模:
华东国际联运港智慧物流园规划用地总面积 *****.74 平方米,建设总建筑面积约 *****.35 平方米,其中包括1#智慧物流仓库约*****.70 平方米,2#智慧物流仓库约*****.03 平方米,卸货平台约9471.6 平方米,坡道约1704.82 平方米,1#门卫室约 28.08 平方米,2#门卫室约15.12 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绿化及智慧物流园区管理系统。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华东国际联运港智慧物流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205,000,000.00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③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4-25至2024-05-27,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5-28,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金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行政监督机构: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
接收时间:
2024-04-24

标签: 总承包 物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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