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第五机械厂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原第五机械厂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原第五机械厂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隆盛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涉县隆盛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原第五机械厂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理项目,本项目主要对原第五机械厂地面约6万平方米建筑物进行拆除及清理。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建筑物进行拆除及清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工期要求:4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一是“盲抽”;二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雯雯;电话:0310-*******;招标人:涉县隆盛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东;电话:0310-*******);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5 09:00至2024-0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签: 地面建筑物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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