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婚庆公园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婚庆公园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河婚庆公园人行天桥工程施工已经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6】1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实施单位)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长沙浏阳河项目A1地块,地处浏阳河西侧。其东侧为浏阳河婚庆文化园,西侧为浏阳河与圭塘河所在三角地带堤坝绿道,整座桥横跨浏阳河大道,连通东西两侧。
②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浏阳河婚庆公园人行天桥工程施工,天桥东侧为浏阳河婚庆文化园,西侧为浏阳河与圭塘河所在三角地带堤坝绿道,天桥跨越南北走向的浏阳河大道。天桥全桥圆弧形式,天桥总长为95.34m,跨径组成为:(1.5+13.79+45.93+34.12)m。桥面总宽6m, 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钢箱梁,梁高1.5m,桥面采用50mm厚C50砼+20mm水泥砂浆+30mm麻石板,天桥两端各接一楼梯,天桥桥下车行道通行净高不小于5m,在主梁腹板两侧须设置限高标识牌,与箱梁腹板焊接牢固。天桥主梁为钢箱梁,梁宽6m和9.4m,横向坡为1.0%,桥上为钢构架架设雨棚,雨棚采用钢化玻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该项目工程费用约为800万元。(以招标人公布的合理价为准);
③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桥工程、桥面铺装工程、照明及亮化工程、景观工程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④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⑤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⑦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5】57号文配备,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5.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以及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5.7参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8其他要求:
1)企业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重大责任事故被取消投标资格;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8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15万元)。
②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③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④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保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⑤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本次投标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其他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
信息库中不包含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为准。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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