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 10kV 线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
落实,招标人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
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GKZH-24G191
2.2 招标项目名称
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 10kV 线路工程施工
2.3 招标项目概况
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研发
基地及配套厂外工程。
2.4 招标范围
(1)10kV 线路工程施工,包括架空线缆敷设、变压器安装等全部内容的施
工。
(2)协助招标人进行单项验收、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维保等服务。
2.5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江西省崇义县丰州乡
2.6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5 月 20 日,具体日期以开工通知单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
2.7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 资质要求:
3.1.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证
明文件;
3.1.1.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投标人
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
具有单项合同 1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标明的时间和
金额或合同中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或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企业信息查询为准。
3.1.5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电力或机
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
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 号)的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式自拟)。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
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 年 04 月 25 日 09:00—2024 年 04 月 30 日 16: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
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
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
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
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
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招
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
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
完成时间为准,逾期递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
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 261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11-859121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
联系人:庞博、侯丽娟、杨振
电话:010-68198167、010-68196408
电子邮件:gkzb68196408@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侯丽娟
电话:010-68196408
电子邮件:gkzb68196408@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
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2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