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舍楼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宿舍楼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丽水处宿舍楼改造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丽水处宿舍楼改造工程已由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立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对丽水处办公楼三层员工宿舍、四层(加层)员工宿舍、卫生间、地面、吊顶等进行装饰改造。

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老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单独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8日—2016614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丽水市和平路65号四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7114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相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垟店(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西收费站出口-丽水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

联 系人:王先生、陈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刘未

电 话:****-******* *******

传 真:****-*******

20166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宿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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