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禹会区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禹会区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禹会区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禹会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了巡察,11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禹会区委坚决履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禹会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市委巡察反馈存在的11个方面2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7条,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推进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区委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面传达市委反馈意见精神,要求全区上下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市委要求,系统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全面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汇报,各责任单位制定本单位整改举措、建立整改台账,压紧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和单位“一把手”一岗双责,层层传导整改压力。

(三)强化协调调度,确保取得实效。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根据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统筹运用“整体调度+专项调度”相结合的形式调度推进。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11个方面24个问题,现已完成20个,正在推进4个,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9个,开展专项整治1个,确保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真落实、真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1)关于“部署安排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计划,召开禹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十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习近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部分中心组成员就聚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树样板”主题,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作交流研讨发言。区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党组织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摆上重要日程,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每月集中理论学习1次。(已完成,2024年1月)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活动。在禹会区相关项目产业园基地开展调研活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于具体实践中。持续关注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结合相关调研活动,深入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工作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成效,并将学习到的理论成果灵活运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示范项目中。(已完成,2023年12月)

三是抓实主题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区委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绿化行业最新政策规定,融于实践开展工作。加强对大洪山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部署,对林场发展进行总结谋划。(已完成,2024年1月)

四是深化党建引领,提升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好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已完成,2024年2月)

五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各支部的督促指导,各单位立足自身职责,强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禹投集团支委会、董事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强调个人自学的重要性,提高了党员干部自学的动力。(已完成,2023年7月)

2关于“指导实践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洪山支部大会结合市委绿化巡察整改动员、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等。(已完成并持续学习,2023年11月)

二是大洪山建管办利用国土规划编制契机,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将大洪山区域林地、土地、工矿用地指标进一步优化,编制控规中将采矿用地指标尽可能转化为建设用地和商业文旅用地,全力保障项目的土地要素。(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种植经济林。大洪山会同相关单位一并对辖区废弃矿山开展生态修复,按照生态修复发挥经济效益,通过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申请,2年内对废弃矿坑进行补植复绿400余亩。2024年3月份植树节期间,已在独山生态修复点种植薄皮核桃等经济苗木类2000余棵,约100亩。(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是发展林下经济。根据国家《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计量指南》和《蚌埠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确立发展目标,在碳汇、经济林等方面进一步激发林场造血能力。(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是大洪山建管办加强林场文旅融合统筹发展。主动对接文旅部门,系统谋划矿山生态修复开发利用,期间数家单位至我区进行了实地勘察,推进文旅项目尽快落地。(已完成,2023年12月)

(3)关于“思想上重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禹投集团党支部召开了2023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要求各分管领导在各部门工作例会中安排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斗争的建设,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思想导向,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已完成,2023年11月)大洪山建管办于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有关论述以及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已完成并持续学习,2023年12月5日)禹投集团党支部学习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司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学习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精神,鼓励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做好绿化工程反腐工作。(已完成,2024年1月)

二是明确责任,统筹推动整治。大洪山建管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推动后续工作。(已完成并强化落实,2023年12月5日)禹投集团印发红头文件,根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为加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禹投集团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责任领导担任副组长及成员,同时下设办公室,共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已完成,2023年11月9日)禹投集团在工作例会中由分管领导带领工程部全体员工就本次巡察主要问题开展了四次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已完成,2023年12月)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禹投集团修订了《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办法》,并在工作例会中由分管领导带领工程部全体员工就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身为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感展开了宣讲,要求所有员工摒弃侥幸心理和消极态度,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切实增强打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做到有责必尽、有事必办。(已完成,2024年1月)

(4)关于“自查工作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禹投集团主要领导已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员工学习绿化项目建设要求,提高对绿化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已完成,2023年12月)

二是全面自查,落实问题整改。禹投集团(含子公司)工程部已再次全面梳理涉绿项目,举一反三,建立项目自查台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建设内容、接收管养单位等信息。截至目前,自查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已完成,2023年11月)

三是定期梳理,及时解决问题。禹投集团组织定期梳理反馈问题,充分利用工作例会,积极反馈问题和建议,领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是压实责任,主动反省表态。本次巡察涉及禹投集团问题的项目负责人已经全部通报批评并作出反省及表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深入反思,审视自己在绿化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绿化项目管理中。(已完成,2024年1月)

(5)关于“自纠措施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根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区住建交通局和禹投集团分别成立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责任领导担任副组长及成员,力促各部门协同配合,对发现问题深度剖析,建立整改台账,共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已完成,2023年11月9日)

二是强化学习。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已在工作例会中带领全体工程部员工进行学习,深入了解了绿化领域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增强对绿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已完成,2023年12月18日)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区住建交通局成立了禹会区住建交通局绿化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对区管项目涉绿工程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涉绿工程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明确在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时由区住建交通局组织工作人员参与验收过程并全程监督,制定了《禹会区园林绿化工程移交管理方案》,完善涉绿工程验收和移交程序。(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禹投集团项目负责人已与施工、监理、审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每周召开监理例会、每月监理报送监理月报,明确项目当月形象进度、材料进场情况、机械设备投入及当月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细则,同步报送当月工作总结、次月工作重点及相关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区住建交通局党委系统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城市绿化等方面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已完成,2024年1月)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区住建交通局党委班子成员通过带队走访辖区企业,分发城市绿化条例手册200余份,深入宣传涉绿政策和法律法规。(已完成,2024年1月)

三是建立工作专班。区住建交通局党委成立了禹会区住建交通局绿化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任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对区管项目涉绿工程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区管项目涉绿工程检查工作,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利用春季利好季节已开展绿化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区住建交通局党委积极开展绿化工程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发现风险点及时整改,区政府分管区长主持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区住建系统全体人员、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参加,同时,利用党委会、工作例会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通过领导领学、集体学习警示案例、观看警示教育视频、谈心谈话等形式,提高党员干部防腐廉洁意识。(已完成,长期坚持)

(7)关于“绿化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在工作例会中带领工程部全体员工学习了《禹投集团子公司(全资、控股)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询价采购制度(暂行)》 《禹投集因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制度。(已完成,2023年12月25日)禹投集团党支部组织全体成员学习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把廉洁教育作为源头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扎实开展绿化工程项目。(已完成,2024年1月)

二是开展经验交流与分享。禹投集团工作例会中项目负责人分享各自在项目管理中对施工、监理、审计等相关单位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借鉴的成功经验,提高全体成员对管理工作的认识和能力。(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12月)

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禹投集团安监部牵头对涉绿工程领域开展全面彻底排查,时刻保持对风险的敏感和警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制定《涉及绿化工程检查记录》,已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单,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按时整改并提供管养方案。同时,针对排查问题制定了《绿化工程建设过程风险点管理要求》,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涉绿工程领域的问题和隐患,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23年12月)

四是强化监督提醒。禹投集团落实专项重要岗位人员提醒谈话制度,加强对工程预算、招标采购、施工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廉洁从业的意识,防范廉政风险的发生。(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大洪山建管办已将绿化工程采购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例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学习教育等日常管理制度列入绿化工程采购内容,方案编制、招投标、签订合同等要上会专项汇报,加强对财务、项目负责人等重点人员的制度约束、谈话提醒,增强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大洪山管委会绿化工程领域采购业务管理措施》。(已完成,2024年1月)

(8)关于“绿化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谋划部署,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召开了绿化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了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口袋公园建设、花满珠城、拆墙透绿等各项绿化工作,拟定绿化工作人员招录计划上报区编办研究。2023年12月,市政绿化联合支部完成换届工作。(已完成,2023年12月)

二是区住建交通局成立了禹会区住建交通局绿化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任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对区管项目涉绿工程监督力度,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区管绿地巡查工作,提高绿化管理水平。(已完成,2023年12月)

三是区住建交通局研究制定了《禹会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导则》,全面细化绿化养护标准,保证辖区绿量稳中有增。利用党委会、工作例会等,定期对绿化工作进行谋划部署,研究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区绿化工作有序推进。(已完成,2024年1月)

(9)关于“绿化养护保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召开了绿化工作专项会议,研究了市区分级调整绿化管理范围相关事宜,根据划分后的范围和数量重新测算养护费用。(已完成,2024年1月)

二是区住建交通局根据市区分级调整绿化管理范围,借鉴市局和其他县区管养模式,已拿出初步养护方案并经区政府研究通过,计划按照市级要求,将原市级管理次干道绿化管理权限移交辖区政府,市级按照统一养护标准测算移交绿化养护费用,辖区政府按照自愿原则将移交范围内绿化委托市级养护单位进行统一养护,辖区政府负责管理及养护资金保障工作。(已完成,2024年1月)

三是区住建交通局正在全面摸排辖区区管绿地范围,编制绿量清单养护预算,拟通过公示招标方式引入第三方服务单位,对区管绿地、公园等进行高标准管理养护,同时研究制定了《禹会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导则》和《禹会区园林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全面细化绿化养护标准,提高绿化养护质量。(未完成,预计2024年7月完成)

(10)关于“推动代建绿化工程移交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在工作例会中带领工程部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和了解有关移交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确保移交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已完成,2024年1月8日)

二是禹投集团邀请工程管理领域的专家来我区进行专业培训、技术指导、分享案例,讲解园林绿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帮助工程部全体员工更好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提高质量和效率。(已完成, 2024年3月21日)

三是积极与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合作和支持。通过积极的沟通,达成共识和解决方案。至移交完成期间,将继续与市相关部门持续沟通,相互配合,达成移交目标。(已完成,长期坚持)

(11)关于“推动绿化执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制度。区住建交通局成立了禹会区住建交通局绿化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对区管项目涉绿工程监督力度,制定了《禹会区园林绿化工程移交管理方案》,完善涉绿工程验收和移交程序,目前已完成三条道路配套绿化移交工作。(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联合执法。区住建交通局联合街道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开展频率,督促整改占绿毁绿问题,深入宣传涉绿相关法规。整改期间联合街道进小区执法,发现的占绿毁绿等涉绿问题已全部恢复绿化。(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压实责任。区物业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生活小区绿化检查工作,及时处置涉绿投诉,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生活小区绿化环境。(已完成,长期坚持)

(12)关于“推动绿化工程验收决算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洪山建管办加强了领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整改期间结合主题教育支部开展集中学习;完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类管理人员责任,突出关键环节加强项目监管调度。(已完成并持续学习,2024年2月)

二是成立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涉及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按照项目工作流程,对该EPC项目设计方案工程量清单核对,完成跟审、结算审计等。当前该项目完整资料已经整理成册,按照工程决算支付工程款。(已完成,2024年3月)。

三是加强了业务知识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及项目负责人加强对项目管理、采购业务、合同履约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项目工作能力水平。(已完成并持续坚持,2024年2月)

(13)关于“绿化工程项目谋划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禹投集团支委会、公司董事会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强调了个人自学的重要性,提高了党员干部自学的动力。(已完成,2022年7月)

二是禹投集团积极推进、跟踪上位规划审批进程。及时了解上位规划的审批流程和时间节点,与审批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审批进展情况,并积极推动审批工作的进程。(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禹投集团已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齐全和准确性,以便在审批通过后能够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已完成并实时跟进)

四是《涂山—白乳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成果已通过审查,形成定稿并经省相关部门确认,规划成果已经上报省政府待批准,新一轮规划的审批后将有力保障及指导相关项目的建设。

五是总规经省政府批准后,积极推进控规及详规的审批,按法定流程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整改,待上位规划审批通过后完成)

六是复工后控制风险,规范完善实施流程,加强与集团内部相关部门、合作单位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各方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审批前的准备工作。(持续整改,待上位规划审批通过后完成)

(14)关于“绿化工程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压实管理责任。禹投集团在工程部例会上针对人员管理、制度学习等问题,从2023年12月至今已开展四次学习,由分管领导要求工程部全体员工强化各节点管理人员责任,加强对工程管理环节的把关,确定各节点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培训和提升。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在工作例会中已对各节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提升,提高其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管理责任。(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禹投集团那已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并通过集团董事会。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监理出具的审批资料实地考察等,强调工程管理全流程的严谨性、细致性及责任意识。(已完成,2024年1月)

四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监管。禹投集团已在工作例会中要求所有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监理出具的审批资料实地考察,与监理出具的资料进行对比,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资料,应及时指出问题,并要求监理进行整改。确保审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已完成,2023年12月)

(15)关于“绿化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禹投集团党支部已于1月份支部大会组织全体成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同时公司在公示栏张贴宣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相关内容,加强渲染了公司生态文明学习的氛围。把廉洁教育作为源头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扎实开展绿化工程项目。(已完成,2024年1月)

二是禹投集团充分利用工作例会、落实周报、月报。继续定期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根据周报、月报督办各节点工作安排,强调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人员管理和项目流程管理的顺畅进行。(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学习交流。禹投集团已在工作例会中由分管领导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流程管理、进度款审核方面的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效率。鼓励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讨论和提问,分享自己的经验和困惑,更好地管理和执行项目。(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12月25日)

四是禹投集团对进度款复核、预算编制、工程结算等工作均已建立工作群,确保工作群的成员覆盖到所有需要参与工作的人员,包括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以便及时沟通和协调。坚决杜绝口头指令、电话指令,以减少信息传递的误差和不确定性。(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工程施工流程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禹投集团支部已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了2023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要求各分管领导在各部门工作例会中安排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政治思想,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已完成,2023年11月)

二是禹投集团已在工作例会中加强对签证变更管理办法的学习,由分管领导对《禹投集因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和讲解,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够理解其中的要求和流程。提高员工对签证变更管理办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操作和执行,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2023年12月)

三是加强沟通和协调。禹投集团充分利用工作例会,项目负责人相互交流发言,分管领导及时了解和解决签证变更工作中的疑问,及时为项目负责人提供签证变更管理方面的指导和支持,解答他们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和执行管理办法。(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举一反三,针对其他类似项目,通过线上公开招标和线下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确保项目的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关于“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禹投集团做好项目施工前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时间表,排布项目横道图。针对2024年所有项目,包含续建、计划新开工、谋划项目全部制定了直至竣工的项目横道图,确定项目管理重要节点时间安排,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各个环节的协调和配合。(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禹投集团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解决可能影响施工的问题,并制定工期保证应急方案,尽量避免对施工的影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4年1月)

三是禹投集团已严格落实周报、月报,由集团主要领导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项目进展情况、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下一步计划、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等进行调度和指导。(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12月)

四是加强项目监管。针对项目工期履约保证,大洪山建管办已完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职责,项目负责人定期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业主方监管职能,及时处置林权(地权)纠纷、道路等影响施工进程因素,并全程监管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双方职责义务,保障项目如期竣工。(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4年1月)

(18)关于“工程后续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已针对履约担保在工作例会中带领工程部全体员工开展学习,提高认识。提升负责人对履约担保规则制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已完成,2024年1月)

二是禹投集团已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并通过集团董事会,压实管理责任。明确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要求责任人定期梳理项目履约担保凭证情况,对于到期项目及时办理续保。(已完成,2024年1月)

三是禹投集团利用工作例会,分管领导与负责人每周定期进行了沟通和协调,了解履约担保工作的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9)关于“部分项目合同履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大洪山建管办、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已针对履约保证金在工作例会中带领工程部全体员工开展学习,并要求严格按制度执行,提高项目负责人对履约保证金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已完成,2024年1月)

二是《涂山—白乳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成果已通过审查,形成定稿并经省相关部门确认,规划成果已经上报省政府待批准。总规经省政府批准后,积极推进控规及详规的审批,按法定流程完成相关规划施工许可证办理,具备条件后正式复工。在复工前,邀请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研究施工方案,制定项目详实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禹投集团在工作例会上,分管领导定期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调度,全过程把关项目实施进程,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各环节没有缺失。(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引以为戒。大洪山建管办强化项目调度,落实好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全程监管项目实施进程,确保各环节没有缺失。(已完成,2023年11月)

(20)关于“部分绿化工程手续变更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已在工作例会中组织员工重新学习研究签证变更制度,确保员工对该制度有清晰的理解,全面贯彻落实该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2023年12月)

二是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已在部作例会中向工程部全体员工宣传《禹投集因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他们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切实落实《禹投集因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包括签证变更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审批程序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已完成,2023年12月)

三是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在工作例会中要求项目负责人树立业主单位的主人翁意识,重视工程变更手续的严谨性,要求相关负责人和员工要主动学习和了解《禹投集因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举一反三。禹投集团已通过多轮学习及对涉及负责人的批评教育,深刻了解按规范履行工程变更手续的必要性,在日常工作中举一反三,杜绝手续变更不合理的类似问题出现。(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1关于“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禹投集团在工作例会上由分管领导强调主体意识,重视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项目变更的程序和要求。明确规定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变更申请的审批流程和标准。(已完成,2023年12月)

二是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已向工程部全体员工宣传《禹投集因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他们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切实落实《禹投集因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规范变更程序。(已完成,2023年12月)

三是禹投集团邀请工程管理领域专家来我单位进行专业培训、技术指导、分享案例,讲解园林绿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帮助工程部全体员工更好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提高质量和效率。(已完成,2024年3月)

四是提高业务水平。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已组织工程部全体员工学习研究工程变更制度,进一步夯实项目审核审批基础,全面贯彻落实该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2023年12月)

五是坚持举一反三。禹投集团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对涉及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深刻了解按规范履行工程变更手续的必要性,在日常工作中举一反三,杜绝手续变更不合理的类似问题出现。(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2)关于“工程支付环节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已在工程例会中要求工程部全体员工树立作为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角色和责任,要求他们承担起项目的全面管理责任。(已完成,2023年12月)

二是禹投集团对进度款审核流程进行了完善。对仅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章的形象进度报审表增加了完善甲方代表签章流程,明确甲方代表的身份和职责,确保其具备签署进度款报审表的权限,减少不合规行为的发生,提高进度款报告的可靠性。(已完成,2024年1月)

(23关于“工程款支付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禹投集团实时关注中央、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政府公报、政策发布会等渠道,及时获取最新政策信息,并由工程主要领导在工作例会中带领工程部全体员工学习了《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蚌埠市“五个一”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改革流程图》三个制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4年1月)

二是追责问题。禹投集团已对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同时负责人作出个人检讨,以示警戒,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已完成,2024年1月)

(24)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在工作例会上要求工程部所有员工必须提高业主责任意识,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清楚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做到知责明智、尽责尽职。(已完成,2023年12月)

二是完善禹投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把审议并决定集团重大工程项目原则性、方向性事项,纳入议事范围,禹投集团分管领导已在工作例会中强调日后工作中对于未上董事会、党支部研究通过的项目,不予开展下步工作,确保党的领导和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强化组织纪律,确保决策的执行力和统一性。(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完善禹投集团工程部内控制度。完善了《工程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工程项目在立项之前,必须经过党支部和董事会的研究和决策。党支部和董事会应对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方案、预算等进行全面评估和讨论,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已完成,2024年1月)

四是全面谋划部署。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召开了绿化工作专项会议,成立了禹会区住建交通局绿化工作专班,研究部署了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花满珠城、拆墙透绿等各项绿化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了《禹会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导则》,全面推动城区绿化事业发展。(已完成,2023年12月)

2024年4月3日

标签: 绿化工程 专项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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