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停车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基本服务概况: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咸阳市主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经营业务,业务开展中,在各停车场点需要设立收费员岗位,开展日常停车引导及收费等工作。现招标劳务派遣公司,为道路停车泊位派遣收费人员。
2.2服务范围:全咸阳市停车岗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需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代理服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等服务;
3.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需从事劳务派遣服务3年以上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3.4能够在咸阳市社保部门为派遣员工办理相关社保统筹手续;
3.5在咸阳市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3.6具有国家人力资源管理资质的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
3.7开展劳务派遣业务3年及以上,累计派遣人数不少于1000人;
3.8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亲自投标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 6月12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咸阳市秦都区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8室持上述要求证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4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咸阳市秦都区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8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