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九华镇郑甸幼儿园消防双电源发电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如皋市九华镇郑甸幼儿园消防双电源发电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0397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2024-04-0397
项目名称:
消防双电源发电组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0(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柴牌100KW柴油发电机组1套;双电源切换配电柜(1000X800)明装箱,含150A德力西切换开关1个,100A空开2个;10平方米彩钢瓦发电机组设备房;机组设备房基础地面混凝土浇筑12平方米;彩钢瓦为岩棉夹芯板;并做好发电机组电缆安装调试。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九华镇郑甸幼儿园
四、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九华镇郑甸幼儿园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付款方式为:2024年支付合同金额的40%,2025年支付合同金额的30%,2026年付清余款。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税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2. 谈判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各单项工程不保证全部实施,具体实施项目根据业主要求,请合理报价。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务必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得有关响应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的资料。供应商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到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名称:如皋市九华镇郑甸幼儿园
地址:如皋市九华镇郑甸居十三组
联系方式:158*****235
名称:无
地址:无
联系方式:无
项目联系人:顾晓美
电 话:15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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