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驻监检察室监控存储项目
(招标编号:JLLYZB-202408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指
一、招标条件
本驻监检察室监控存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7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驻监检察室监控存储(技术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驻监检察室监控存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驻监检察室监控存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关区华润紫云府三期G3-305(南湖中街与水春街交汇)三楼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华润紫云府三期G3-305(南湖中街与永春街交汇)三楼会议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驻监检察室监控存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碰商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LYZB-2024-083
项目名称:驻监检察室监控存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碰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驻监检察室监控存储(技术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完成、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b220
项目地点: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承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须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响应人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
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即.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mw.ccg即.gov.cn)等,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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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
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吉林省联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766146127@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
行确认,响应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授权书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下午16时00分。
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华润紫云府三期G3-305(南湖中街与永春街交汇)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华润紫云府三期G3-305(南湖中衔与永春街交汇)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响应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999号
联系人:苏磊
电
话:15948024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547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商务综合体
联系人:丁玉清
电
话:15764342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玉清
电
话:1576434237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999号
联系人:苏磊
电话:15948024546
电子邮件:176614612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商务综合体
联系人:丁玉清
电话:15764342377
电子邮件:17661461278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