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副食品供应商选取
(招标编号:2024-GCFY-30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县
一、招标条件
本副食品供应商选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
万元,招标人为抚远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应包括:蔬菜、水果、调料、饮品、肉类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副食品供应商选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副食品供应商选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禁止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
业参与投标。(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
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
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
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人应具备营业执照、具备生产或者销售副食品类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食品经营
许可证》。*(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
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l、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plap.mil.cn)和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上发布。
2、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
代超
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繳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e.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g.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远某单位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3545374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农行路水木清华A座商服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00469091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源驹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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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