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纪镇兴旺线路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小纪镇兴旺线路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小纪镇兴旺线路大中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受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兴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纪镇兴旺线路大中修工程
2、本工程预算价:******.8元
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各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此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工程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兴旺村
5、工程招标内容:
15cm10%石灰土垫层1950m2,厚15cmC30水泥混凝土面板1950m2。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项目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要求合格。
三、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收款前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四、工程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24年1月-2024年3月(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执行人。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其单位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4000)元;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小纪支行;银行账号:321*****012010*****347。
采取以银行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开向到指定账户,无需入账,报名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本票或保函原件。(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转作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退还。无论任何原因,投标保证金未从单位账户缴纳或未及时到账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公告、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下午17:30止。
2、本项目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24年4月30日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至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6楼)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3、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1日?09时 30?分。
2、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十二、其他事宜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2、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免责条款:投标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地理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程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投标人应对在投标前自行勘察的结果负责,本公告所介绍的工程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4、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6、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兴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7、联系人:谈工 ?????????????联系电话:0514-********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兴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4月25日
标签: 兴旺线路大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