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采购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主副食品采购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我部组织的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因满足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VGBIAJ-F1007

三、项目概况:为我部提供日常副食品原材料配送,年配送额约128.93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五)投标人具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满足招标内容需求(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六)外地投标人需在靖江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含仓库、冷冻库、蔬菜保鲜库、肉类保鲜库等)、配送车辆和保障人员。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及发售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5月2日(0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江苏省泰州市国际汽车城9栋三楼)。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在靖江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含仓库、冷冻库、蔬菜保鲜库、肉类保鲜库等)、配送车辆和保障人员的书面声明和相关图片、文件等佐证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2.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供应商因本次招标事宜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任。

3.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因投标单位不实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地点

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0523-********151*****802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国际汽车城9栋三楼

2024年4月25日

,江苏,泰州市,泰州

标签: 采购服务 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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