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大道西延线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益阳大道西延线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大道西延线一期工程第二标段已由益阳市发改委以益发改投[2013]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市益阳大道西片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大道西延线一期工程第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

2.3 规 模: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一级,长3.76km,总造价约12896.22万元,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招标金额为3543.62万元。

2.4 工期要求:17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益阳大道西延线一期工程第二标段的道路、土石方、路面、排水、高边坡、交通标志标线、涵洞等(含照明预埋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4">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5年6月3~2015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其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证明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上证件提供原件现场查验,提供两份以上资料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入湘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5">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10.7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0">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益阳大道西片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肖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楼906室

联 系 人:陈进良 周宏建

电 话:****-********

传 真:****-********






标签: 施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