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基地配套实施建设
蔬菜基地配套实施建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蔬菜基地配套实施建设(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仪征市新城镇沿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公司为 扬州重熙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蔬菜基地配套实施建设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新城镇沿江村
2.1.2建设规模:新建U型水泥渠道约300米,渠道护坡约280米(宽度约1.2米),过路涵管约35米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15.94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5日 ,竣工日期:2024年06月14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蔬菜基地配套实施建设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9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08日14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新城镇沿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重熙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新城镇沿江村 地 址: 江苏省仪征市真州镇石塔路6号
联 系 人: 林主任 联 系 人: 谢宗彦
电 话: 158*****576 电 话: 0514-********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4年0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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