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供热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第一批供热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批供热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批供热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供热辖区。
2.3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11日,工期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新空间热源厂输煤、除渣系统及炉排大修工程
第二标段:新空间一级网增设及更换阀门工程
第三标段:新空间一级网更换补偿器
第四标段:工业区分公司增设阀门井及补偿器更换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第二至四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登记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或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他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9. 联系方式招 标人: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平房区烟台一路6号
电 话:****-********
联 系人:李波、张财明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陈雪敏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周勇 李治军
项目联系电话:****-********转8302、8301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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