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提质河道整治类可研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治水提质河道整治类可研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1
工 程 名 称:宝安区治水提质河道整治类项目可研编制单位预选商招标
公 告 时 间:2016年5月27日 09:00时 至 2016年6月2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票决抽签
招 标 内 容:本次招标共确定3家入围单位作为宝安区治水提质河道整治类项目可研编制单位,采取“招标入围,单项委托”的方式进行项目委托。
委托的具体内容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完成“关于下达宝安区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宝发改政投[2015]225号)”及“关于下达福永社区金菊路周边排水改造工程等44个项目2016年区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深宝环水[2016]164号)所列的由区环保水务局负责实施的河道整治类一个或多个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包括配合下一阶段招标要求,提供相关招标技术文件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等工作。
委托期限:730天,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出具的中标通知书时间算起730天内招标人有权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单项工程委托。
招标部分估价:--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7月1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8年7月1日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咨询(水利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未被国家建设部、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①、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⑤、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扫描件。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 09:00时 至 2016年6月2日 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朱桂明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经 办 人:张冬娜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杜柏霖 ******** 182*****0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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