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2025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2025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249H1NJ),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技术规范书《附件:中国铁塔安全VI标识应用规范》中的安全警示标识:楼长制公示牌、车长制公示牌、库长制公示牌、塔长制公示牌、工长制公示牌、站长制公示牌(能源)、站长制公示牌(行拓)以及塔体标识(环状标识、竖形标识)等的加工、包装、安装所需连接件、背胶等全部固定辅材及运费(配送至指定地市)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表。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备注 |
1 | 第一名 | 60% | |
2 | 第二名 | 40%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99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它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2.2 投标人应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标识标牌销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至少提供26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如下(须同时提供①、②):
①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或订单扫描件,及相对应发票。
②每个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或订单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
业绩金额认定原则: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
业绩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关键页认定原则: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
如果所提供的合同无法明确看出标的与本项目属于同类产品,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产品技术文档、买方技术规范要求、在网使用情况等。
如果所提供的订单无法明确看出标的与本项目同类产品,无法明确看出甲乙方、无法明确看出标的时间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发票对应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且晚于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其次发票须体现与该合同的对应关系,例如:发票备注中有合同编号或项目名称等能确认发票与合同相关的信息,如无备注,则需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
其他认定原则: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缺失或未与业绩情况表对应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产品的,视为无效业绩。
2.4 控股及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2.7 主要生产设备: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以下主要生产设备(每类设备均应不少于1台):(1)丝网印刷机;(2)剪板机或激光切割机;(3)金属蚀刻机;(4)覆膜机。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购买方为投标人且能体现采购标的为以上设备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对应购买发票,租赁设备不予认可。
2.8 样品要求:投标人须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VI标识应用规范》(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以下成品样品,各样品材质、制作工艺指标应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提供以下样品各1个:(1)铝合金,制作要求详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VI标识应用规范》第10页:FZGL-1塔长制公示牌;
(2)塔体标识3M3430系列户外反光膜,制作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3.3安全警示标识工艺技术要求:3.3.3.3标识规格1.环状标识 2.竖形标识;
(3)透明亚克力,制作要求详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VI标识应用规范》第67页:FZGL-34安防用品存放区①透明亚克力。
注:(1)未送样或样品不齐全或样品规格(尺寸、厚度)不符合要求或样品未按上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VI标识应用规范》、技术规范书制作,视为不合格样品,投标将被否决。(2)所有样品的任何部位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LOGO及其他可以辨别厂家、产地的标记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样品,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须将所有样品统一包装在纸箱内,纸箱的一侧面应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小于一个A4纸大小)。
2.9 检测报告:(1)提供本次样品中的铝合金塔长制公示牌的II类反光膜性能检测报告,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检测报告,检测要求及合格标准如下:
① 反光膜性能检测:参照GB/T *****-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外观质量(反光膜应有平滑、洁净的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划痕、条纹、气泡、颜色及逆反射不均匀等缺陷。)光度性能Ⅱ类合格。
② 耐高温性能检测:参照GB *****-2008第6.5款规定的方法试验24h后,试样表面不应出现裂缝、软化、剥离、皱纹、起泡、翘曲和外观不均匀等现象。
③ 耐低温性能检测:参照GB *****-2008第6.6款规定的方法试验72h后,试样表面不应出现裂缝、软化、剥离、皱纹、起泡、翘曲和外观不均匀等现象。
(2)提供本次样品中的3M3430系列户外反光膜的II类反光膜性能检测报告检测要求及合格标准如下:
反光膜性能检测:参照GB/T *****-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外观质量(反光膜应有平滑、洁净的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划痕、条纹、气泡、颜色及逆反射不均匀等缺陷,其防粘纸不应有气泡、皱折、污点或杂物等缺陷。)光度性能Ⅱ类合格、色度性能合格、 抗冲击性能(抗冲击试验后,在受到冲击的表面以外,反光膜不应出现裂缝、层间脱离或其它损坏。)耐弯曲性能(弯曲试验后,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裂缝、剥落或层间分离等损坏。)附着性能(mm)(试验5min后,反光膜剥离长度不应大于20mm。)收缩性能(反光膜任何一边的尺寸在10min内,其收缩不应超过0.8mm;在24h内,其收缩不应超3.2mm)防粘纸可剥离性能(剥离试验后,反光膜无需用水或其他溶剂浸湿,防粘纸即可方便地手工剥下,且无破损、撕裂或从反光膜上带下粘合剂等损坏出现。)抗拉荷载(N)(抗拉试验后,I类和II类反光膜的抗拉荷载值不应小于24N。)耐溶剂性能(耐汽油性能经10min溶剂试验后,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软化、皱纹、渗漏、起泡、开裂或表面边缘被溶解等缺陷。/耐乙醇性能经1min溶剂试验后,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软化、皱纹、渗漏、起泡、开裂或表面边缘被溶解等缺陷。)耐盐雾腐蚀性能(经120h的盐雾试验后,反光膜表面不应有变色、渗漏、起泡或被侵蚀等损坏。)耐高低温性能(经72h低温试验和24h高温试验后,反光膜不应有裂缝、软化、剥落、皱纹、起泡、翘曲或外观不均匀等损坏。)
注:各样品的检测均应提供由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在国家认监委官网可查询。
2.10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并提供有效的制造商声明,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2.11 其他否决投标情形:(1)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各投标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无关联关系或未提供说明。
3.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25日23:00至2024年4月30日23: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线下支付至代理机构账号。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支持线下支付,购买电子招标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北路支行
行 号:102*****1281
汇款凭证需备注TC249H1NJ标书费,私对公转账还需备注“公司简称”
注:投标人购买文件后将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luoyan@cntcitc.com.cn。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文件购买确认,待确认后请及时在平台下载文件。联系人:罗燕,联系电话:177*****655。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中查收,也可通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获取,发票事宜咨询电话099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0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999号万象天地商务公园1-1(外封装须写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投标保证金原件”及“于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之前不得开封”的字样,且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递交6.1 样品要求:详见2.8。
6.2 样品递交的时间:预计【2024年5月6日10时30分至2024年5月20日10时30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6.3 样品递交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999号万象天地商务公园1-1
6.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五:样品接收与退还。
7. 投标人注册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999号万象天地商务公园1-1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二期14栋商业写字楼802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刘经理 | 联 系 人:罗燕;袁玉芳;杨骐骏;刘启元;施瑾;徐中凤 |
电 话:0991-*******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uoyan@cntcitc.com.cn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北路支行 |
账 号:/ | |
异议接收邮箱:luoyan@cntcitc.com.cn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4月25日】
标签: 安全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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