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国道巴东长江大桥至巴东垭段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348国道巴东长江大桥至巴东垭段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348国道巴东长江大桥至巴东垭段公路改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348国道巴东长江大桥至巴东垭段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概况:
(1)起止点方案:本项目路线推荐方案起点位于巴东长江大桥北岸桥头,终点位于鄂渝交接的巴东垭附近,接重庆境内 348 国道。
(2)线路设计:本项目推荐方案主线里程路线全长 66.269km。巴东长江大桥至平阳坝段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 23 米。平阳坝至巴东垭段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 8.5 米。
(3)桥梁工程:本项目推荐路线方案共设置桥梁 4013 米/15 座,其中:特大桥 471 米/1 座,大桥 3251 米/11 座,中小桥 291 米/3 座。特大桥鸡公岭大桥跨越龙船河而建,龙船河为神农溪支流。桥梁全长 347m,单幅桥面宽度 11.75m。
(4)隧道工程:本项目推荐方案共有 2 座隧道:红花岭隧道、月明隧道。其中红花岭隧道长3450m,月明隧道长 4470m,隧道洞内路面标高为 280m 左右。
(5)交叉工程:本项目推荐方案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共有 6 处。交叉道路分别为官渡大道(1处交叉)、348国道(3处交叉)、沿罗路(2处交叉)。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项目沿线各监测点NO2、SO2、PM10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沿线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水环境
现状监测表明:沿渡河(神农溪)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
3. 声环境
项目沿线各敏感点及距典型路段不同距离处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2、4a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
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1 施工期
(1)公路建设对陆生植物的影响分析
项目沿线植被覆盖率较高,公路改建完成后有相应的植物恢复措施,对生物量和植物多样性影响不大。
(2)公路建设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对动物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项目占地面积不大,周围类似生境多,影响的物种均为广布种,工程沿线(陆域)基本没有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分布。评价区域内陆生动物对于生长环境要求较宽,对人为影响适应性较强,工程建设基本不会干扰上述动物的正常活动,也不会对其生活习性造成改变。
(3)公路建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该项目跨水工程不在水体中设桩基工程,在施工期扰动水面程度低,且污水排放量小;对附近水域的水生生物影响不大,营运期污水排放设计合理,严格规范排放行为,不会对项目区域水体水生生物造成较大影响。
(4)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地面挠动,受水力和重力的作用,被破坏的地表形成新的水土流失面。通过工程涉及区自然生态系统体系的自我调节及施工完成后对进行绿化工程,在工程运行一段时间后,工程影响区自然体系的性质和功能将得到一定的恢复。另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生态系统的保护,使受到影响的生态系统的自然 生产力尽快得到恢复。
1.2 营运期
公路建成后,车流量和来往人群的增加,车辆行驶时的废气、噪声、振动及路面径流污染物等对动物的生存造成环境污染,增加了动物的生存压力,迫使动物寻找其他的活动和栖息场所。陆生动物一般对人类活动比较敏感,噪声和灯光对于陆生动物来说是人类活动的直接信号,会直接干扰它们的正常活动,将迫使它们避开道路两侧的噪声和灯光影响带。公路上高速行驶的车 辆,营运期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栖息和繁殖有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动物活动的惊吓和对其交配、产卵的影响。总之,公路建设将产生较多的干扰因子如噪声污染、视觉污染、污染物的排放等,其中噪声污染影响显著,动物选择生境和建立巢区时通常会回避和远离改建公路。因此如果公路的边坡防护、隔声等措施做得较好,将减少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2.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
项目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也随之结束,总体而言,在采取施工围挡和禁止夜间施工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工程动工作业前,需在敏感点进行公告,以取得当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接受群众监督。
2.2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间,各敏感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夜间超标程度大于昼间,敏感点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4a类标准值的要求。针对本项目为一级二级公路,道路不封闭特点,评价提出对车辆行驶采取局部敏感路段考虑适当控制车速、严禁鸣笛,对零星分布的超标居民点采取设置通风隔声窗措施,对城镇区路段超标居民点可结合城镇规划,改变临街建筑物功能。
2.3 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施工营地设临时旱厕,施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灌溉。跨水工程不在水体中进行桩基工程建设。因此,本工程施工期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运营期无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雨水径流,径流中的污染物对受纳水体污染物的贡献量很小,不会改变收纳水体的水质类别和影响其使用功能。因此,本工程运营期路面径流对沿线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3.1施工期
施工期污染源包括施工粉尘、汽车运输及材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汽车尾气和路面铺设过程中的沥青烟。其中粉尘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大。但采取定期洒水降尘,设置施工防护围栏,可将不利影响局限在较小范围,同时随着施工结束,此不利影响也将消失。
3.2营运期
根据类比分析,本工程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的CO、NO2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4.1施工期
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其产生量较大,如随意丢弃或者排入附近水体,会对附近水体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应妥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置。本工程主要施工项目为路基土石方开挖(表土剥离、路边沟开挖及清淤)及填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坚持“挖方的充分、综合利用”原则,使工程开挖的土石方得到了综合利用。本工程建设产生弃渣设置固定弃渣场进行堆放,弃渣场有专门的水土保持措施,保护措施实施后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2营运期
营运期主要为过往车辆丢弃的果皮、纸屑、饮料瓶(盒)、塑料袋等。随着对车窗抛物行为的严加管理,此类固体废物量很少,并且随着人们素质的提高,基本不会将垃圾随意丢弃到车外,因此,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少量的垃圾由环卫部门人员定期打扫统一收集处理,对环境及道路两边景观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措施
4.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陆生植物的保护措施主要有:充分利用沿线乡镇的生活区、材料堆放场及已有的老路等区域,减少新增的临时设施,如临时堆料场、临时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应等,当不可避免的需新增临时设施时,尽量集中设 置,避免随处而放或零散放置而造成对植被的破坏。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红线”范围,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避免增加占地。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对林地的保护。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污水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处理,杜绝随意乱丢乱扔乱排而毁坏林地和农作物。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目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的方法主要有植物检疫、人工方法防治、化学方法防治、生物防治 等。结合工程特点,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物种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对现有的外来种,利用工程施工的机会,对有种子的植物要现场烧毁,以防种子扩散等。防止植物病虫害:施工区域外带入的水果、种子、花卉进行经过严格检测,确认是否带有一些检疫性的病虫草害,方能进入工程区。在施工期间应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建立施工区防火、火警警报管理制度,作好施工人员生产、生活用火的火源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杜绝火灾的发生。
对陆生动物的保护措施主要有:弃渣场、生活营地、临时便道等临时占地,除非工程必需,应绕避评价区植被较好的区域,严禁越界施工,尽量少破坏动物生境。施工中避免破坏动物栖息的洞穴、窝巢等,若不得 己占用,在施工前要检查洞穴或窝巢中是否有动物的幼体和卵存在,如有,应及时交由专业人员转移护理,不可对其伤害。施工时的废水废物与粉状材料物要处理 好、堆放好,同时要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尽量避免对水体的影响而间接地影响部分动物的栖息环境。鼠类是一些自然疫源性疾病的传染媒介,工程实施将侵占它们的部分栖息地,工程施工后,会导致鼠类在非施工区的种群密度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既要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关系, 又要重视对非施工区的人、畜和工程施工人员的防疫工作,必要时,要在居民区以及施工营地实行灭鼠,最好不要用老鼠药。要及时清理干净鼠类尸体,以免污染水 体或使其他以鼠类为食的动物如猛禽中毒致死。在公路修建时多设置动物通道以及人为地设置一些跟动物通道相配套的土堆、障碍物等引导动物经过通道。在公路两 边设置一些防撞网以及公路之外种植适生乔木、灌丛等供鸟类停留、栖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报告到当地林业或环保部门,立即组织挽救。
对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避免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车辆送城市垃圾场。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部分施工用料若堆放在水域附近,应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建设中的弃土场,要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防护。科学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避免水下施工作业。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施工期打桩采用压桩等噪声影响相对较小的打桩方式。搅拌机等机械应该采用木制隔声板等临时降噪措施。在居民集中区内,高噪音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有居民点路段施工需设置临时隔断设施,如施工围栏、隔墙等,降低噪声污染。施工期夜间连续施工必须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对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亦可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隔声耳塞、头盔等。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灌溉。施工机械在冲洗前应采用棉纱布进行干式清洗,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过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作为工地喷洒用水。严禁将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建材堆放在这些水体附近,并将堆场、灰土拌和站等设在暴雨径流冲刷影响小的地方,同时在四周挖明沟、沉砂池,设挡板等。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石灰、细砂等物料运输中,注意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粉状材料(水泥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土方、砂石料、弃方运输时应有篷布遮盖,防止运输途中物料的撒漏。水泥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储料场、水泥拌和站、沥青拌和站在雨天和大风日应将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材料用篷布遮盖。施工期安排1名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根据设计方案,同时考虑施工现场居民区分布较密集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减缓沥青拌和带来的沥青烟等污染施,禁止在居民区设置沥青拌和站。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4.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对于永久用地、临时用地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本项目沿线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腐殖土层较厚(约20~50cm),土壤养分较高,建议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尤其是临时占地植被的恢复和复垦。在公路绿化建设过程中除考虑选择当地适生速成树种外,在布局上还应考虑多种树种的交错分布,提高道路两侧植物种类的多样性,恢复林缘景观,增加抗病害能力,并增强廊道自身的 稳定性。另外植物种种苗的选择应经过严格检疫,防止引入病害。公路营运期应加强沿线植被管理,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修剪和维护,并定期喷洒农药,减少 病虫害,保证区域绿化植被的景观效果。
在植被覆盖率高的路段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生产安置或集中居民点安置区的空隙种植一定数量的树木(灌丛),为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提供栖息环境或通道。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道路运行的管理,并结合沿线敏感点的特点 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规定。对项目道路沿线进行绿化,树种选择树冠和叶面积面积相对较大的常绿乔木树种,并在乔木适当种植低矮灌木,以有效降低交通噪 声。项目运行期,其道路交通噪声会导致拟建项目道路两侧建筑物声环境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为切实保证敏感点处的的声环境质量,本评价建议对拟建项目道路两侧的噪声超标居民点安装通风隔声窗。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对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根据径流量在桥头两端设置事故收集池;加强对辅助设施污水处理装置的管理,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
行维护。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进行控制,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同时要加强对车的检测与维修,使在用车保持在良好的状态,以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道路要注意养护,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
五、评价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恩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湖北省省道网规划纲要(2011-2030)》等的相关要求,对于区域快速出行,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的实施对周边生态、水、气、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予以减免。在落实工程设计阶段考虑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施工期和营运期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公众意见征集
本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已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现面向公众开展第二次信息公示(简本公示)。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东县交通局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159*****818
邮箱:********1@qq.com">********1@qq.com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5*****225
邮箱:********@qq.com">********@qq.com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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