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辆采购遴选公告
电动车辆采购遴选公告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遴选人,根据工作安排,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电动车辆采购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动车辆采购;
业主单位: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成都东广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配置 | 数量 | 业主 | 备注 |
1 | 11座电动观光车 | ★1.外形尺寸:长4720mm×宽1600mm×高2090mm(±20mm)(不含后视镜及警灯)。 ★2.轴距:≤3340mm。 ★3.额定乘员:≥11人。 ★4.整备质量:≥1380kg。 5.续航里程(满载):≥110km。 ★6.电池:≥72V220Ah | 1 |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 |
2 | 五座皮卡 | ★1.外形尺寸:长4138mm×宽1505mm×高1900mm(±20mm)(不含后视镜及警灯)。 ★2.轴距:≤2860mm。 ★3.额定乘员:≥5人。 ★4.整备质量:≥1175kg。 5.续航里程(满载):≥80km。 ★6.电池:≥72V220Ah | 1 | 成都东广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 遴选范围:遴选一家供应商提供电动车辆采购服务。
业主自筹。
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遴选文件:(若需电子文档,请自行携带U盘)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提供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情况或劳务合同;(3)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除(1)收取原件,其他资料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遴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6日10:00时,地点为成都东三环二段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9楼939室。
2. 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遴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dfgy.com/)、成都市成华区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上发布。
遴选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东三环二段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9楼939室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28-********
标签: 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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