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维修及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救护车维修及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我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医院规定,拟对我院救护车维修及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因第一次公告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我院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救护车维修及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金额:

22.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适用于授权代表人报名)。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人员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8:30—12:00,14:00—17:00)。

五、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办公室,也可密封邮寄。

收件人:袁伟曼

电话:186*****544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5月8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门诊楼九楼会议室。

七、采购结果公示时间为:

2024年5月9日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采购人、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新丰路街道永安街38号

联系人:袁伟曼

联系电话:186*****544

维修、保养服务要求、车辆清单及分项报价

1、维修、保养服务要求

(1)发动机如果涉及到大修、二级维修等,需更换原车件,更换后必须由修理厂确认修理后质保期;一般车辆的发动机保养要求使用正规厂家的润滑油等产品;

(2)轮胎检查、更换:轮胎属于易耗品,轮胎胎压和纹理做定期检查,在确定不能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更换新轮胎;

(3)刹车系统维修和保养:刹车系统定期保养,需更换的产品必须要求使用正规厂家产品,且由修理厂出具产品承诺书,在使用更换后的刹车产品期间,必须保障刹车安全和使用期限;

(4)转向系统维修和保养:转向系统如需更换,要求用原厂正规产品,并保证使用期限;

(5)钣金系统维修:钣金系统要求做到整洁、干净,不影响车辆的使用

(6)变速箱、空调系统等其他全车各系统各部件的维修保养,必须要求使用正规厂家产品。

1714030085029.jpg

3、服务车辆分项报价

(1)福田BJ5036XJH-V1维修报价

1714030087608.jpg

1714030087670.jpg

1714030090687.jpg

1714030087861.jpg

1714030087585.jpg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

1、评审工作应遵循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透明规范、诚实信用的原则。

2、评审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采购人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4、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5、评审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

二、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评分表及说明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小组自行确定。

三、评审步骤与方法

3.1 初步评审

3.1.1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供应商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供应商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1.2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2.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3 推荐成交候选人规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人。

3.4 评分标准:

3.4.1 维修报价4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40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3.4.2投标人拥有的专用设备30分,

3.4.3技术人员资质15分,

3.4.3 服务方案15分。

1714030085199.jpg

标签: 救护车维修及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