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洗衣机产业园员工食堂委托经营比选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洗衣机产业园员工食堂委托经营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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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评价项目是否符合审核记录备注
资质要求(否决项):存在以下否决项,取消参选资格。资质要求(否决项):存在以下否决项,取消参选资格。资质要求(否决项):存在以下否决项,取消参选资格。资质要求(否决项):存在以下否决项,取消参选资格。资质要求(否决项):存在以下否决项,取消参选资格。
1存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的。(提供查询截图盖章)
2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3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4是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5是否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6是否具有不少于500人次/餐的餐厅或餐饮业证明资料(提供有效期内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证明,原件备查)
7是否具有二级以上厨师资质?(提供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8是否缴纳参选保证金?(提供转款凭据)
员工食堂:时间: 年 月 日员工食堂:时间: 年 月 日员工食堂:时间: 年 月 日员工食堂:时间: 年 月 日员工食堂:时间: 年 月 日员工食堂:时间: 年 月 日员工食堂:时间: 年 月 日
请在框内打“√” 评分项目满意较满意一般较差对应问题描述
请在框内打“√” 评分项目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对应问题描述
饭菜品相(色、香、味) 
饭菜份量(份量充足) 
饭菜价格(价格合理、明码标价) 
卫生服务(环境、服务等) 
方案与实际执行一致性 
综合得分: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洗衣机产业园员工食堂委托经营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洗衣机产业园员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员工食堂位于洗衣机产业园(以下称园区)餐饮楼1-2层,建筑面积约1000㎡(500㎡/层),一层设有标准餐和自选餐餐厅及厨房加工区,餐厅现有160个座位;二层设有8间包厢(无厨房加工区)。
2.2员工便利店位于园区1号公寓楼133室,建筑面积约30㎡,由中选人负责一体化经营。
2.3园区现有员工约1200人,住宿员工约900人,本次比选面向园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由员工自行决定是否在员工食堂、员工便利店用餐消费。
2.4委托经营范围:早、中、晚、夜餐和招待用餐及按照比选人生产要求的配餐服务。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资质
3.1.1参选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具有餐饮企业法人相关证件,2023年年审合格的工商注册、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
3.1.2参选人目前须具有独立经营且满足单餐不少于500人用餐的企业餐厅或餐饮业的直营店。同时参选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的餐饮经营业绩、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及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所属员工购买社保等方面的详细资料,供比选人查阅。
3.1.3比选人在评选过程中将对参选人的资格预审资料进行复查,特别是对有可能承担本项目经营的参选人,将进一步核查。对此,参选人不得拒绝,应按比选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3.1.4在参选书提交后,参选人在参选书中提供的员工食堂管理人员表格中的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更换或缺省,否则视为违约。
3.1.5拟派员工食堂经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两年以上餐厅经理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企业或者高校食堂饮食烹饪技术和后堂管理经验,且承担过相应或类似项目的负责人,参选人出具该项目负责人餐饮从业经历。
3.1.6中选人保证员工食堂主厨不得少于两人,食堂经理一年内调整不得超过两人。
3.1.7参选人需独立参与比选,不允许联合参选。本次比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参选。
3.2参选资格审查(否决项)
3.3参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1参选人按规定向比选人交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中选后,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自行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待委托经营合同到期后,比选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中选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损坏,需按价赔偿。
3.3.2对未中选的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比选后15个工作日内,参选人办理退还本金等关手续(不计利息)。
3.3.3为保证员工食堂的服务质量,中选人应加强对员工食堂经营的管理和提升,如中选人对员工食堂经营管理不善,致使发生安全、卫生质量事故,将视为违约,比选人有权终止经营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依法追究中选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4.参选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四、合同期限及经营要求
4.1本次比选合同有效期:2024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采取1+1+1模式签订。合同期内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或群体性投诉等重大违约行为的,且在园区伙食管理委员会考评中年度平均分数≥90分,可在合同期内逐年续签。
4.2合同签订后不能正常经营或因经营不当,造成员工集体投诉或为园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及损失的,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选人承担。合同期满,由比选人确定合同续签或重新比选。
4.3员工食堂由中选人负责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引进或转包窗口须经比选人书面认可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均视为中选人违约。除参选书中予以说明外,如发现中选人在经营期间未经认可的分包或转包,将被视为违约,比选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4参选人制定详细的经营方案,按照7元标准套餐、10元标准套餐、精品自选餐、风味小吃及包厢、员工便利店列出具体经营方案,并作出相应的承诺,保障园区员工日常用餐和安全用餐。
4.5中选人应提供优质服务,按照比选人及市场化需求,保证低、中、高档菜品的价格、数量的比例,一般为2:5:3。自选菜肴2-8元按比例供应,大荤菜肴最高限价8元,超过限价菜肴需向园区伙食管理委员会报备。
4.6中选人签订合同后,员工食堂早餐免费提供稀饭,午餐及晚餐免费提供米饭和汤。
五、员工满意度专项激励
5.1员工食堂实际使用的水、电、燃气费用由中选人按月支付给比选人。
5.2为促进中选人提升服务质量,比选人每月通过园区伙食管理委员会对员工食堂进行检查、评价,根据每月评分结果(最终得分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对中选人进行激励:即综合得分≥90分,经洗衣机事业部领导批准后可减免中选人当月水、电、燃气费用。
5.3员工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评价表:
六、比选地点和报名截止时间
6.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洗衣机产业园。
6.2.2024年5月13日17时。
七、联系方式
7.1.报名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1288号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洗衣机产业园财务运营部。
7.2.报名联系人:刘主办,电话:13856989153。
八、本公司对本次比选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洗衣机事业部
2024年4月25日

标签: 员工食堂 委托经营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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