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医院制作户外标识牌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要求
中山市板芙医院制作户外标识牌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要求
医院拟招标中山市板芙医院制作户外标识牌项目,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制作户外标识牌项目
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
按照医院的要求对医院制作户外标识牌项目。具体为:在急诊科楼顶设置“急诊科”的LED吸塑发光字;在急诊科门前增设“急诊科、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的LED吸塑发光字;在发热门诊楼顶安装“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的LED吸塑发光字。尺寸、材质详见附件1报价单。
四、预算:*****元(含人工、税费)
五、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六、定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审,经评审后综合分数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评审内容 | 项目权重 | 评审细则 |
价格 | 80% (100*80%=80分) | 有效报价中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第一名得80分,第二名得60分,第三名得40分,其它均得20分。 |
材料质量 | 20% (100*20%=20分) | 材料质量,优得20分,良得10分,差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100% (100*100%=100分) |
七、供应商提交材料清单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制作户外标识牌报价单(加盖公章);
3. 材料质量说明(加盖公章)。
八、 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8日17:00;
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板芙医院综合楼五楼总务科
3. 联系人及电话:赵生、0760-********
4. 开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中山市板芙医院
2024年4月25日
标签: 制作户外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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