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税区海关海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保税区海关海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保税区海关海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14: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具体操作流程请联系张经理186*****362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14:00
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
预算金额 ¥6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凯
项目联系电话 186*****362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凯、陆琪、崔丽洁 186*****362 022-********
附件:
附件1 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天津保税区海关海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具体操作流程请联系张经理186*****36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4-ZB0514

项目名称:天津保税区海关海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保税区海关海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主附楼的保洁、秩序维护、设备运行、维修、维保、洗衣、会议服务、前台接待服务、理发服务、绿植租摆养护等,以及附楼的浴室管理等,以及附楼的浴室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检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资格检查环节中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具体操作流程请联系张经理186*****362

方式:线上获取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            

联系方式:张凯、陆琪、崔丽洁 186*****362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电 话:  186*****362

 

标签: 物业服务 保税区 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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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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