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的公示

太白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的公示

根据太白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我局进一步梳理了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附件:太白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太白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省市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2.建立绿色制造体系,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依据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

4.促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5.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污染防治,指导公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6.优化公路网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县镇村交通建设项目。积极落实国家制定的绿色交通制度体系,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

7.倡导推动绿色出行,组织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应急预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8.负责长途客车站、公交站、出租车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

9.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及运输企业的监管,协助做好交通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10.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11.负责本辖区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对交通施工工地(含土方、弃渣)扬尘污染防治监督。

13.强化“黑加油站点”治理,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照职责分工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促进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和外卖行业绿色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15.积极配合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和防控、生态修复技术攻关、气候变化、生物安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噪声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研究,推动绿色技术创新。

16.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产学研结合,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开展重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攻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成果的引进、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标签: 生态环境 保护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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