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滦河路部分路面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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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滦河路部分路面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4111003170I00085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召陵区滦河路部分路面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594678.2 元,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召陵区滦河路部分路面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召陵区滦河路部分路面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并响应《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
组织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
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
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
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
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者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人)。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
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此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报名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至 05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
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漯
河市源汇区泰山中路安居工程 4 号楼六单元二楼南户 ; 4.3 报名时需提供:必须携带单
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三、投标
人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
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
性负责)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须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盖
专用章无效,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源汇区泰山中路安居工程 4 号楼六单元二楼南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泰山中路安居工程 4 号楼六单元二楼南户;
七、其他
河南鑫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召陵区滦河
路部分路面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申请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1.1 项目名称:召陵区滦河路部分路面维修工程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内容:召陵区滦河路部分路面维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
(燕山路~桐柏山路)段,为东西向城市支路,工程西起燕山路东路边(K0+112)东至桐柏山路
(K0+490),施工段全长 378 米。现状断面形式为“单幅路”,车行道宽 18 米。现状车行道混
凝土路面出现麻面、石子裸露等病害,改造方案为:对该段道路路面病害部位进行挖补处理,
挖补处理后对车行道整体进行罩面。
主要工作内容为:
对局部路面拆除、挖补、恢复约 100m2,全线道路沥青混凝土罩面约 6480m2。
2.2 工 期:15 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项目地点:召陵区境内。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预算金额:594678.2 元。
2.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
组织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
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
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
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
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者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人)。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
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此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至 05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
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泰山中路安居工程 4 号楼六单元二楼南户 ;
4.3 报名时需提供:
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有资料不
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证件、资料须携
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须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盖专用章无效,经核查无误后原
件退回)。
五、磋商文件的出售:
5.1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报名的同时领取磋商文件;
5.2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泰山中路安居工程 4 号楼六单元二楼南户;
5.3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6.1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下午 15:30;
6.2 磋商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泰山中路安居工程 4 号楼六单元二楼南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2024 年 04 月 26 日至 05 月 06 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富兴路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395-2606011
代理机构:河南鑫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236208585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泰山中路安居工程 4 号楼六单元二楼南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富兴路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5-26060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源汇区泰山中路安居工程 4 号楼六单元二楼南户
联 系 人: 王闯
电 话: 18236208585
电子邮件: 109077537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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