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百花桥头游园收尾工程施工单位的比选方案

关于采购百花桥头游园收尾工程施工单位的比选方案

为加快推进百花桥头游园建设后向市民开放,根据百花桥头游园目前的建设情况,我单位采用2023年省级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综合资金(口袋公园补助)30万元实施百花桥头游园收尾工程的建设。使该公园基本达到向公众开放的条件,增加城市市民群众的活动空间,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共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纪要》(清综执党组专议〔2024〕13 号)文件相关要求,现采购百花桥头游园收尾工程施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比选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百花桥头游园收尾工程施工单位;

2.工作内容及要求:一是根据百花桥头游园的实际情况,在游园范围内安装铁艺围栏、景观灯安装、道路铺装、植物种植等实施内容(具体要求和标准详见附表1);二是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材料在规格、数量和质量上符合项目清单和行业标准,苗木材料长势优良、规格符合要求、无病虫害;三是要求铺装游园道路坚实、牢固、耐踩踏,无鼓包,符合行业规范,铺装后的游园道路简洁、美观,和百花桥头游园整体环境相协调;四是提供1年的质保期。

3.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

二、业主单位

单位名称: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清镇市红枫街金盆路11号

联 系 人:王 峰

联系电话:152*****565

三、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等相关内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各比选单位编制的比选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市场调查报价表(加盖公司公章);

4.出具近三年未受省市及本市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通报处置的承诺书;

5.出具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http://gsxt.amr.guizhou.gov.cn/index.jspx)公示年度年报。

7.比选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和封口处需加盖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1.未按规定提交资料;

2.近三年以来受省市及本市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通报处罚的公司;

3.不遵守比选会场秩序、扰乱会场纪律;

4.迟到或者早退的。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10:00时,需提前10分钟进场。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话报名。

2.比选地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五楼会议室。

七、比选小组组成

根据本次项目比选要求,成立采购百花桥头游园收尾工程施工单位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守源(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清(清镇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施家康(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程崇志(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办督查科负责人)

张小燕(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室负责人)

王 峰(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汤忠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中级工程师)

石报武(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

八、比选原则

1.参与比选的单位必须符合本方案第三、第四点资格审查要求;

2.参加比选的单位在比选之前务必联系甲方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两次报价都应包含完成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3.采购实施百花桥头游园收尾工程的预算价为叁拾万元整(¥******.00)。比选投标报价不能高于预算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九、评标标准

本次比选实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现场报价,且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根据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原则,以第二次报价最低的竞选单位为中选单位。有两个相同最低报价的,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十、中标单位要求

中标单位按照本方案第一点中第二小点的内容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施工过程中做好现场安全标识标牌的设置工作,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完成后进行场地清理。

十一、合同签订

1.比选结束并公布中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业主单位研究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2.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比选过程资料及后续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十二、验收及付款

签订合同后,支付中标单位30%预付款,中标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百花桥头游园收尾工程项目,施工完工后,由中标单位提交书面验收申请,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中标单位的实施视觉效果、工程量及质量等进行综合验收,最终据实结算。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开具正规发票,业主单位按程序支付到中标单位结算款的97%,应付款为97%结算款扣减预付款;剩余3%的结算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后按相关程序验收合格再行支付。在质保期内,因苗木养护不到位或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附件:1.市场调查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市场调查报价表.xls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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