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8强清11号增城市华深贸易有限公司案件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2024粤0118强清11号增城市华深贸易有限公司案件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公 告

案号:(2024)粤0118强清11号


2023年11月25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案号:(2023)粤0118清申32号】,裁定受理广东省增城市福和企业总公司对增城市华深贸易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4月7日作出(2024)粤0118强清11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负责人为冯颖仪。清算组通讯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21楼;联系人:冯颖仪;联系电话:134*****942

增城市华深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增城市华深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增城市华深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增城市华深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如有其他相关事宜,也请与增城市华深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联系。

特此公告

增城市华深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2-受理公告(华深贸易).pdf 下载
民事裁定(华深贸易).pdf 下载
指定清算组决定书(华深贸易).pdf 下载
,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增城区,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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