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李时珍医院添置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蕲春县李时珍医院添置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第一章询价公告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蕲春县李时珍医院的委托,对蕲春县李时珍医院添置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N -(2024)- 003

项目名称:蕲春县李时珍医院添置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最高限价:25万元,超过招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蕲春县李时珍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满足临床需要,急需添置一台冲击波治疗仪,最高限价25万元,项目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于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 ,下午2: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下同)到“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漕河四路16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未能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③供应商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④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递交地址:漕河四路160号(王朝大酒店对面)

五、开标

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漕河四路160号(王朝大酒店对面)

六、公告期限

1、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李时珍医院

地址:蕲春县蕲州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漕河四路160号(王朝大酒店对面)

联系方式:181*****696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标签: 添置冲击波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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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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