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第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销售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第二次)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4平方米,总建面约******.04平方米,分地块一、地块二和地块三,其中地块一拟建4栋高层住宅楼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设2层地下室;地块二拟建3栋高层住宅楼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设2层地下室;地块三拟建1栋2层高社区服务中心。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商业大道北
2.2招标范围: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的可售住宅物业(不含地下室),计容建筑面积约*****㎡。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1)策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撰写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阶段性营销推广方案、项目产品定价报告、收筹和推货策略方案、开盘方案、销售拓展执行方案、目标客户分析、市场周报、月报、销售总结、项目后评估工作报告等。
(2) 合同委托期间,乙方需持续为项目提供策划跟踪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按照项目的节点计划安排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阶段性营销方案、市场报告、月报、周报等,并按甲方要求的文件格式如PowerPoint、WORD等形式向甲方进行专题汇报。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销售代理佣金内,甲方无须再行支付。
(3) 协助确定合作公司(广告、制作、活动公司等)、协助推进广告公司的推广策略和项目形象设计工作:包括案名、项目logo、项目vi、主画面等;协助现场物料设计制作:包括户型图、单张、手提资料袋、伴手礼等;协助开放活动、开盘活动;协助产品发布会宣传、布置、邀约、执行等工作;协助推广:包括跟进微信推文、网络推广、户外、大v、电台、朋友圈等;协助微信推广、小视频发布、项目宣传片等的相关工作。
(4) 协助提供销售中心、样板房、看楼动线设置及装修包装风格建议;协助提供交楼标准的建议;协助提供示范区的风格建议等。
(5) 现场包装工作协助:针对营销案场(如外场包装、销售中心氛围包装、样板房包装)等其他包装事项的协助。
2)销售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销售团队组建、客户接待及集中培训、销售说辞、百问百答、抗性口径等;销售接待礼仪等。制定销售流程及组织销售培训、负责销售执行、提出分期推盘建议及售价建议等。
(2) 乙方派驻自己的销售团队驻场接待及服务客户,实现项目销售目标。
(3) 负责协助客户签署本项目《认购书》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向客户做出合理及合法解释,协助甲方开展其他售后服务跟进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签约服务及售后服务标准动作及流程等。销售团队及人员若发生调整,则乙方应成立专项团队对前期销售进行跟踪工作。
(4) 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销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售价、折扣、付款方式及本合约条款等)进行推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合同委托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完成销售代理工作。
(6) 销售底价:乙方根据调研结果提交《项目产品定价报告》及《销售方案》,制定每套房源价格,具体以甲方审批通过的销售方案及《一房一价表》为准。若合同执行过程确需对销售底价进行调整的,由乙方提出建议,最后以甲方审批确认为准。
(7) 合同期内,乙方需及时向甲方书面反映客户意见和市场变化状况及提出应对措施,并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销售工作情况总结及当月的销售工作计划。
3)人员要求:案场须配置1名团队总监,2名策划人员,1名销售管理,1名销售经理,8名销售代表。
(具体以招标文件、合同为准)
2.2.3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从项目开盘日开始计算24个月止(以两者中先到达之日期为准)。以季度作为考核时限,未能完成甲方下发的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期限满一年,甲方有权视乙方履约情况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2.2.4最高投标限价:130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须为获得相关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有效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3.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p:/v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4 月 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 5 月 15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 4 月 26 日 0 时 00 分至2024年 5 月 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进行投标登记。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及《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sjlzb@163.com进行投标登记,原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负责人)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5 月16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jc.gdceg.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建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花都区秀全街宏发南路11号第四层307号铺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02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花都区秀全街宏发南路11号第四层307号铺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20-********
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
2024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GDSJL2024-XSDL-****** | ||
投 标 人 资 料 | 投标单位名称 | 文件价格(元) | 500 | ||
地址 | |||||
联系人 | 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 | 邮箱(E-mail)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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